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峡口镇、长生桥镇、迎龙镇、天文街道,城建集团、江南发展集团、经开区投资集团、广阳湾投资集团:
为全力提升苦溪河水环境质量,切实解决苦溪河水质为劣Ⅴ类水体的问题,现将《重庆市南岸区苦溪河水质达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苦溪河,又名长生河,发源于巴南区鹿角场,从茶园新区西南向东北进入南岸区,在峡口镇梧桐元流入长江,其水质和生态环境对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以及区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影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印发《2024年重庆市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三江”一级支流整治工作方案》《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美丽重庆建设2025年区县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渝环函〔2025〕314号)等文件明确要求“三江一级支流:满足相应水质要求(水域功能、考核目标)、无水质要求的河流水质不能低于现状且不为劣Ⅴ类水体、无水质要求且流经城市建成区的河流应达到消除黑臭目标”“编制苦溪河达标整治方案,序时推进流域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到水质管理要求”等。《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南岸委办发〔2025〕3号)规定将编制苦溪河达标整治方案纳入南岸区举一反三自查问题“小流域污染防治不到位”整改措施之一。为提升苦溪河水环境质量,切实解决苦溪河水质为劣Ⅴ类水体的问题,应按照《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2016)要求制定达标方案,限期实现达标。本方案基于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水环境问题现状,在考虑流域污染物排放增长的因素下,针对流域水质症结,提出科学的整治思路和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可为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水环境整治提供指引,推动流域水质达标,对维护流域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南岸区苦溪河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深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大流域内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确保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水体达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南岸区苦溪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订)
(6)《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7)《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8)《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7月31日修正)
(9)《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23年3月30日修正)
(10)《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7月26日修订))
(11)《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12)《重庆市河长制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5)《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
(6)《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
(7)《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污防函〔2016〕563号)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2)《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17〕11号)
(3)《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渝水办河〔2020〕6号)
(4)《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重庆市总河长令第1号)
(5)《关于在全市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的决定》(重庆市总河长令第3号)
(6)《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三江”一级支流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7)《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函》
(8)《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美丽重庆建设2025年区县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的函》(渝环函〔2025〕314号)
(9)《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的通知》(南岸委办发〔2025〕3号)
(10)《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修订版)》(南岸府办发〔2025〕36号)
(11)南岸区其他相关文件
(1)《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南岸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
(3)《重庆市南岸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
(4)《重庆市南岸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5)南岸区其他相关规划、方案。
(1)通过现场踏勘、污染源调查和水质监测资料分析,全面掌握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分布、水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现状,诊断主要水环境问题,分析与水质目标的差距,识别主要水污染来源。
(2)以水文、水质等基础资料为基础,测算流域水环境容量。根据地表水保护目标和环境容量测算结果,制定水污染负荷削减方案,提出水污染物削减目标。
(3)以完成水污染物削减任务为主线,制定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措施,落实各方责任,提出重点工程项目,分析目标可达性,提出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保障资金来源,确保方案的实施。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正确处理好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系统治理。以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倒逼任务措施。坚持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政府治理与群众治理相结合,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治理措施,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充分考虑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与水资源现状,在准确诊断水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找准河流水环境治理改善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强化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规划的对接,有针对性地提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措施,在重点区域、重点水域、重点问题上实现突破。
四是坚持项目落地、责任落实。围绕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推进污染物综合控制与均衡减排,明确细化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各要素防控要求,制定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将工程项目落实到源,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推动流域整治。
(1)实施范围
方案实施范围为苦溪河(南岸区段)流域,涉及南岸区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等4个镇街,区境内流域面积69.8km2(全流域面积85.9km2)。

(2)实施年限
方案基准年:2024年。
方案实施年限:2025—2030年。
到2030年,苦溪河(南岸区段)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系统更加健康,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提高,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逐渐建立。苦溪河入长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要求,苦溪河干流及拦马河、梨子园河、跳蹬河等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
序号 |
河流断面 |
2024年 现状值 |
水质目标 |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
1 |
苦溪河入长江断面 |
劣Ⅴ类 |
优于2024年现状值 |
年均值达V类 |
稳定达到Ⅴ类 |
稳定达到Ⅴ类 |
年均值达Ⅳ类 |
稳定达到Ⅳ类 |
苦溪河为长江右岸一级支流,又名长生河,是南岸区内重要的城镇河流,发源于巴南区鹿角场,从茶园新区西南向东北进入本区,河道蜿蜒曲折,经雷家桥水库后,在踏水桥附近向东经胜利桥、石门滩,在双河口与支流跳蹬河汇合,由南转向北,经大石盘、老桥、长生桥镇,在倒狮嘴下游附近与支流拦马河汇合,再经骑龙骑、下河嘴、清水湾,在峡口镇梧桐元流入长江。流域面积85.9km2,河长24km,河道平均坡降4.9‰,其中区境内流域面积69.8km2,河长21.195km。河道沿途有跳蹬河、梨子园河和拦马河等3条较大的支流和多条小溪流汇入。除石门滩河段纵坡较陡外,大部分河段较平缓,河道弯曲,天然河床狭窄,洪、枯水面变化大,多年平均流量为1.14m3/s。
苦溪河流域有水库7座,主要是百步梯水库、雷家桥水库、木耳厂水库、南山水库、石塔水库、团结水库和陈家滩水库,其中陈家滩水库位于巴南区境内,其余水库均在南岸区境内。

苦溪河流域属“川东平行岭谷区”的一部分,为丘陵间夹低山,地质发育明显受构造和岩性控制,背斜呈低山,向斜丘陵地形,其展布与构造相吻合。地形西高东低,并具有差异明显的多层地貌景观,山脉呈狭长条状分布,丘陵呈波状起伏,一般海拔在200~500米之间。整个河道除石门滩螺丝洞河段纵坡较陡外,大部分河段较平缓。上游雷家桥至胜利桥河段两岸地形平缓,属山丘微丘地段,胜利桥至双河口段两岸地势较陡,下游长生桥镇段属于山丘重丘地段。河道两岸除已平场河段外,大部分是农田,植被覆盖率较高,乔木和灌木生长茂盛。
南岸区地处四川盆地南部长江河谷,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具有春早夏长,秋短冬暖,多雨少雪,湿度大,云雾多,风小日照少等特点。全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088.8毫米,主要集中在夏季;地面蒸发量为600毫米/年左右,与同期降雨相比较,降雨量大于蒸发量,气候偏湿;多年平均气温18.2℃,极端最高气温为42.2℃,极端最低气温-1.8℃,静风率38.6%;年均日照1240小时,无霜期347天,雾日67.8天,太阳辐射多年平均值为82.97千卡/平方厘米,较同纬度地区少,但年均有效生理辐射值实际利用率较高。
苦溪河无国控、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采用2024年河长制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和2025年10月份补充监测成果,具体监测频次及指标见表3.1-1。
|
序号 |
类别 |
监测频次 |
点位数 |
监测指标 | |
|
1 |
河长制监测 |
重点断面 |
每月1次 |
10 |
高锰酸盐指数、COD、NH3-N、TP |
|
2 |
一般断面 |
半年1次 |
2 |
高锰酸盐指数、COD、NH3-N、TP | |
|
3 |
10月加密补充监测 |
1次 |
18 |
高锰酸盐指数、COD、NH3-N、TP | |
从2024年监测结果看,苦溪河流域各断面水质在Ⅳ类~劣V类范围波动,2025年10月苦溪河干支流水质在Ⅲ类~劣V类范围波动,相较于2024年水质有明显提升。从2024年均值看,杉树湾沟巴南入境断面、金菊路跨河桥断面、梨子园河入拦马河断面、拦马河入苦溪河断面为劣V类,跳蹬河巴南入南岸区界断面、姜家沟入苦溪河断面、长生桥镇出口断面、苦溪河入长江断面为V类。从2024年按月监测结果看,跳蹬河入境断面超标7次,达标率41.7%;杉树湾沟入境断面超标12次,达标率0%;苦溪河入长江断面超标5次,达标率58.3%。从2025年10月监测结果看,苦溪河巴南区入境点、亦合缘庄园段、中铁北美时光段、茶园大道段断面水质为劣V类,杉树湾沟巴南入境涵洞、杉树湾沟汇入口上游、雷家桥水库杉树湾沟、杉树湾沟汇入口下游、苦溪河E、苦溪河入河口、茶花路与金菊路交汇南50米支沟等断面为V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初步判断是受城镇生活污染源和巴南上游来水影响。
城镇生活污染负荷主要有城镇污水入河污染负荷,包括茶园污水处理厂排放负荷和城镇生活污水未收集部分负荷。城镇污水主要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苦溪河流域在2024年主要涉及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主要采取纳管、集中资源化利用,改厕暨户厕管控模式治理。
种植业面源污染,主要是指农田化肥和农药经径流进入水体,使水环境中污染负荷增加,从而使水体遭受污染。其中,农田施肥造成的氮、磷等营养元素流失是农田径流污染的主要来源。研究表明,氮、磷的流失与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呈显著正相关,过多的化肥施用使土壤氮、磷等出现盈余,增加流失风险,不合理的施肥时间和方式,亦能增加径流中氮、磷含量。
苦溪河流域属于主城中心城区畜禽禁养区,无规模畜禽养殖场。
根据统计调查及遥感影像解析,苦溪河流域内无规模化水产养殖。
城镇地表径流通过雨水冲刷携带灰尘、垃圾等污染物入河,易造成水体污染。
苦溪河流域范围基本为城镇建成区,属于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水土流失面积较小,不单独计算。
苦溪河流域内琥珀居小区外钓塘段存在明显淤泥的河段,存在内源污染。
计算跳蹬河、杉树湾沟从巴南带入南岸的污染负荷。
根据苦溪河流域污染调查,综合流域点源、面源污染负荷统计和计算结果,2024年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污染负荷为:化学需氧量2037.36t/a、氨氮252.93t/a、总磷26.34t/a。
|
序号 |
小流域 |
汇总 |
城镇生活污染负荷 |
农村生活污染负荷 |
工业企业污染负荷 |
农业面源污染负荷 |
城镇地表径流污染负荷 |
内源负荷 |
上游来水输入 | |||||||||||||||||||
|
点源 |
面源 | |||||||||||||||||||||||||||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COD |
NH3-N |
TP | ||
|
1 |
苦溪河上游 |
162.90 |
38.51 |
3.95 |
0 |
0 |
0 |
127.17 |
14.75 |
1.6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5.73 |
0.69 |
0.30 |
0 |
0 |
0 |
0 |
23.07 |
1.97 |
|
2 |
苦溪河中游 |
609.71 |
55.34 |
7.23 |
0 |
0 |
0 |
427.56 |
49.60 |
5.63 |
4.97 |
0.25 |
0.04 |
0.016 |
0.001 |
0.0001 |
0 |
0.0162 |
0.0337 |
120.11 |
2.30 |
1.02 |
57.04 |
3.17 |
0.51 |
0 |
0 |
0 |
|
3 |
苦溪河下游 |
650.54 |
101.27 |
6.88 |
493.73 |
86.40 |
4.94 |
122.10 |
14.16 |
1.61 |
0.40 |
0.02 |
0.00 |
0 |
0 |
0 |
0 |
0.0218 |
0.0410 |
34.30 |
0.66 |
0.29 |
0 |
0 |
0 |
0 |
0 |
0 |
|
4 |
跳蹬河 |
156.04 |
14.67 |
2.73 |
0 |
0 |
0 |
119.13 |
13.82 |
1.57 |
1.14 |
0.06 |
0.01 |
2.304 |
0.147 |
0.015 |
0 |
0.0068 |
0.0162 |
33.47 |
0.64 |
0.28 |
0 |
0 |
0 |
0 |
0 |
0.84 |
|
5 |
梨子园河 |
297.38 |
28.03 |
3.60 |
0 |
0 |
0 |
229.73 |
26.65 |
3.03 |
2.60 |
0.13 |
0.02 |
0.511 |
0.009 |
0.004 |
0 |
0.0034 |
0.0073 |
64.54 |
1.24 |
0.55 |
0 |
0 |
0 |
0 |
0 |
0 |
|
6 |
拦马河 |
160.80 |
15.10 |
1.95 |
0 |
0 |
0 |
122.96 |
14.26 |
1.62 |
3.29 |
0.17 |
0.03 |
0 |
0 |
0 |
0 |
0.0054 |
0.0119 |
34.54 |
0.66 |
0.29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2037.36 |
252.93 |
26.34 |
493.73 |
86.40 |
4.94 |
1148.67 |
133.25 |
15.13 |
12.39 |
0.63 |
0.10 |
2.831 |
0.156 |
0.019 |
0 |
0.0536 |
0.1101 |
322.69 |
6.19 |
2.73 |
57.04 |
3.17 |
0.51 |
0 |
23.07 |
2.81 | |
根据污染源计算结果,苦溪河流域基本为城市建成区,主要污染来源是城镇生活(点源和面源)、城镇地表径流、上游来水输入污染等。因此,上游来水、城镇生活污染(点源和面源)相关问题点位整治是流域水质改善的重点。现场调研中涉及的各污染源存在的问题有:上游来水水质状况较差、城镇生活污染贡献突出、地表径流仍需大力管控、内源污染情况不容忽视、违规种植亟待有效管控、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盲区。
根据预测,对南岸区苦溪河流域内2030年不同污染源所产生的污染负荷进行汇总,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的总排放量分别为2253.67t/a、290.78t/a、28.51t/a,较2024年分别增长10.62%、14.97%、8.21%。
|
污染源类型 |
预测污染负荷(t/a) | |||
|
COD |
NH3-N |
TP | ||
|
点源 |
工业 |
2.83 |
0.16 |
0.02 |
|
城镇生活 |
710.05 |
124.26 |
7.10 | |
|
小计 |
712.88 |
124.41 |
7.12 | |
|
面源 |
城镇生活 |
1148.67 |
133.25 |
15.13 |
|
农村生活 |
12.39 |
0.63 |
0.10 | |
|
农田面源 |
0.00 |
0.05 |
0.11 | |
|
城镇地表径流 |
322.69 |
6.19 |
2.73 | |
|
小计 |
0.00 |
0.00 |
0.00 | |
|
内源 |
57.04 |
3.17 |
0.51 | |
|
上游来水输入 |
0.00 |
23.07 |
2.81 | |
|
合计 |
2253.67 |
290.78 |
28.51 | |
南岸区苦溪河主要污染负荷分布在河流周边城镇区域,同时河床较窄,可认为污染物进入水域后,在一定范围内经过平流输移、纵向离散和横向混合后达到充分混合,此外,对于下游断面而言,水质管理的精度要求允许不考虑混合过程,因此南岸区苦溪河可以按一维问题概化计算条件。
当控制断面符合指定的水质标准时,河流中某种非持久性污染物的环境容量计算公式为:
W=86.4•Qh•[Cs•exp(K•L/86400u)-C0]
式中:W ——环境容量(kg/d)
Qh ——河流枯水期流量(m3/s)
C0 ——河流对照断面的背景浓度(mg/L)
Cs ——河流水质控制标准浓度(mg/L)
K ——污染物综合降解系数(1/d)
L ——河流间距(m)
u ——河流流速(m/s)
南岸区苦溪河流域达标治理思路需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主要因素:
(1)相关治理任务紧密围绕结合水环境问题识别;
(2)以污染物目标削减量为定量参考依据;
(3)根据目标削减量优化调整任务,给出削减量重点方向。
整治思路需要针对南岸区苦溪河流域的特征和主要问题提出:
(1)从时间分布看。2024年苦溪河流域水质较差,基本为劣Ⅴ类。2025—2030年在不考虑常住人口变化的情况下,随着重庆东站的运行,茶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持续增大,流域污染负荷仍将提升,水质会继续恶化。
(2)从空间分布看。苦溪河流域现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负荷因上游来水污染,导致入境断面超标,经过中游段稀释和自净有所降低,但是中游段主要流经建成区,存在污染入河,且占比较高,导致中下游水质较差,其中各支流中梨子园河贡献相对较突出。
(3)从污染来源看。流域主要污染是城镇生活(点源和面源)、城镇地表径流、上游来水输入污染。
将水环境容量计算值与2030年的流域负荷预测量相比较,计算本方案实施的污染物负荷目标削减量。各小流域作为控制单元单独核算需削减量后,汇总为流域削减目标。计算结果见表4.2-1。
|
指标 |
环境容量 |
2030年 | ||
|
预测负荷 |
理论削减污染负荷汇总 | |||
|
削减量 |
削减率 | |||
|
COD |
816.28 |
2253.67 |
1437.39 |
63.78% |
|
NH3-N |
60.53 |
290.78 |
230.25 |
79.18% |
|
TP |
5.29 |
28.51 |
22.37 |
81.43% |
结合以上分析,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整治的主要方向与重点如下:
(1)不论从现状排放还是未来预测排放量增幅上,苦溪河中游是污染物削减的重点,并优先治理上游来水及梨子园河区域助力污染物削减。
(2)结合现状污染超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预测增幅,氨氮、总磷需重点控制,且因流域目前几乎无环境容量,污染物削减压力很大。其中对于总磷污染较突出的断面及河流,建议加强沿岸涉农污水回收,涵养河岸植被及红土吸附法等措施加以治理。
(3)结合主要污染物指标来源分析,城镇生活(点源和面源)、城镇地表径流、上游来水输入污染需要优先整治。
1.针对上游来水输入污染,需协调巴南区开展鹿角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污水管网,通过工程措施有效治理入河污染和强化管理逐步提高入境河流水质。
2.针对城镇生活点源污染,主要来自茶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且排口距离苦溪河入长江断面河道距离约1.2公里,断面基本位于排污区内,需加强运维管理,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采取工程措施持续提升尾水水质。
3.针对城镇生活面源污染和城镇地表径流,可通过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排水管网更新、雨污分流改造、管网错接、混接点位改造、三四级管网缺陷修复等工程措施较快取得效果,可作为本方案的优先整治方向。同时应加大污水收集管网以及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强化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控制好城镇生活污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年径流污染去除率,有效降低随地表径流入河的污染负荷,能直接改善苦溪河流域水质。
(4)其余类型污染需持续强化管理,长期稳步推进。依法处置河道种植,农业面源污染通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治理;对工业企业加强水污染排放监管;强化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拦河坝淤泥堆积河段通过清淤疏浚、河道清漂治理内源。同时开展流域生态修复,建设河滨缓冲带与湿地,逐步提升水体自净能力,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等。
(5)建立健全长效管控体制机制,深入落实河长制、加强区域生态治理的上下游联动,助力苦溪河入长江断面水质达标。
为保障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水质达标,在前一章治理思路基础上,本方案细化设计了如下任务措施。
持续提升污水治理效能。深入摸清雨季污水溢流底数,全面排查茶园污水处理厂污水一级干管及其接入口旱季排污、雨天溢流点位,全面厘清溢流时间、溢流频次、溢流水量、溢流水质底数,科学制定“一点一策”,综合实施污水快速净化、截流限流改造等工作措施,系统开展污水溢流综合整治。到2027年,流域内旱季无溢流成效进一步巩固,生活污水年溢流量减少50%以上。对流域重要城镇雨洪排口和污水溢流点位增设智慧监管设备,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实时感知、预警。加强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理,在新建住宅设计与施工环节,合理规划阳台排水管道,确保雨污分流。积极引导居民在装修过程中,将阳台洗衣废水等生活灰水改接污水管排放。
加强治理设施运营维护。强化排水许可、截污干管接入管理,加强排水管网日常运维,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制定实施排水管网巡查、养护、维修方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小区化粪池运行维护,及时清掏淤积池体,及时更换、保养、检修故障设备。健全茶园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污水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晴天污水不溢流,持续保持稳定达标排放现状,建议尾水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准Ⅳ类水质标准。
持续提升上游来水水质。加强杉树湾沟巴南入南岸区界断面、跳蹬河巴南入南岸区界断面水质监测,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巴南区推进沿河生活垃圾、农业农村、工业企业、施工废水等污染联防联控,跳蹬河和杉树湾沟来水水质建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进行管控。协同巴南区推进鹿角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协同巴南区实施鹿角组团苦溪河流域(西段)截污干管工程,有效解决巴南鹿角片区污水输送困难和杉树湾沟提升泵站污水溢流问题。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落实《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修订版)》,根据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水污染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河道整治、长效管控”要求,对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一口一策”系统治理,流域内清理合并排污口2个,规范整治排污口30个,到2027年,完成苦溪河流域排污口整治,整治率达到100%。
|
序号 |
整治内容 |
排口数量 |
整治 年限 |
总投资 (万元) |
责任主体 |
|
1 |
清理合并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 |
1个 |
2025 |
/ |
长生桥镇 |
|
2 |
规范整治城镇雨洪排口 |
23个 |
8 |
长生桥镇、天文街道、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 | |
|
3 |
规范整治城镇雨洪排口 |
7个 |
2026 |
63 |
长生桥镇、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
4 |
清理合并工矿企业排污口 |
1个 |
2027 |
/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重庆市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指导工作指南(修订版)》《重庆市南岸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体系,督促排污口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对苦溪河流域110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分级分类巡查监测。
严禁从事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向雨水收集系统排放污水或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加强巡查检查,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发现、移交和处置。加强施工废水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废水处置要求,强化环保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并形成台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通过透水铺装、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减少径流生成,借助植草沟、调蓄塘延缓汇流速度,依托雨水回用系统、河道生态修复及管网优化实现末端消纳。到2027年,海绵城市建成率年均提高6%,实现径流总量削减、峰值延缓与污染管控,切实提高流域排水、防涝、防洪能力,改善苦溪河水质,提升水生态韧性。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立足流域内农村实际,统筹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理,生态消纳与综合治理等,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根据农户污水产排情况、生活生产习惯和环境敏感程度,科学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纳管处理能纳则纳,改厕处理愿改尽改,资源化利用应用尽用。持续推进建设零直村,杜绝污水直排、管控污水全程、实现环境友好,到2027年流域内建成4个零直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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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零直排村 |
2025年目标 |
2026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
需完成管控 行政村 |
需完成管控行政村 |
需完成管控行政村 | |||
|
1 |
峡口镇 |
/ |
/ |
/ |
/ |
|
2 |
长生桥镇 |
广福村、茶园村、共和村、凉风村 |
新塘村 |
/ |
/ |
|
3 |
迎龙镇 |
/ |
/ |
四坪村 |
/ |
|
4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91.7% |
100% |
100% | |
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立健全有完备垃圾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长效资金保障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到2030年,流域内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深化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河道清漂保洁,及时开展水藻、漂浮物打捞、沿岸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确保河道通畅,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严格河道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常态化开展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和整改,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道、侵占岸线等违法行为。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修复,系统开展苦溪河流域二期、三期综合治理。加强苦溪河示范段(一期)保护管理,提高曝气装置运行效率,开展河面清漂等。通过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河道岸线维护、植被恢复等,逐步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依法清理河岸违规种植。加强倡议宣传和日常监管,依法处置苦溪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非法占用河滩地种植问题,并进行岸坡复绿。禁止在公共绿地毁绿种菜的不文明行为。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行动,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推广生物农药、农药减量使用、理化诱控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废弃农膜回收行动,健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强化养殖污染治理管控。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中心城区禁养区管理要求。强化流域内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管理,持续推广粪污还田、有机肥加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开展定期巡查排查,严禁畜禽养殖废水直排环境。加强流域内规模以下水产养殖尾水监督管控,流域内自然河流禁止网箱养鱼、投饵养鱼、肥水养鱼。积极推广生态沟渠、人工湿地、循环水养殖等技术模式,减少外排尾水对流域水生态系统的影响。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鼓励发展节水高效、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
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监管。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监管,严禁偷排漏排。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督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达标排放。督促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重庆博森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做到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分别确保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达标后排入拦马河、跳蹬河。推进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接入茶园污水处理厂。流域内其他工业企业应根据自身排水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且处理规模及工艺满足企业需要,污水出水水质指标符合茶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规范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开展工业废水纳管评估,降低茶园污水处理厂受冲击风险,保障水环境安全。园区工业废水进茶园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不超过20%。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继续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强化节水目标责任管理与考核。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基本用水。持续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完善取水计量监控体系,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增效。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深化工业节水管理,引导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推广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强城镇生活节水,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普及节水型器具,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构建城镇高效供用水系统。
优化排水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企业自查、镇街检查、区级抽查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肃查处排水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及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深入推进河长制落实。强化跨境河流联防联控。持续优化 “三级” 河长架构体系,健全完善查河、治河、管河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苦溪河流域干支流巡河。构建智慧化巡河体系,实现全域河库数字化监管。开展苦溪河健康评价,全力推进“一河一策”,持续改善河库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管。加强入境入江断面、重点问题点位等水质监测力度,充分利用河长制监测数据,加强河流水质变化趋势研判分析,强化问题闭环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超标风险隐患。健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苦溪河流域联合巡查、联合环境执法,及时妥善处置跨界水环境污染事件。
本方案主要包括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2大类3个子项工程共9个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年度为2025—2030年。具体工程项目见附表2。
方案中共涉及9个项目,总投资约210048.34万元,均已落实资金来源,并根据后期实施情况据实调整。各项目投资估算内容详见表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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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大类 |
项目子类 |
项目投资 | |
|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经开区茶园大道以南片区2023年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687.36 |
|
2023年生态城雨污分流整治项目 |
5396.99 | ||
|
经开区茶园大道以南片区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5396.99 | ||
|
经开区生态城片区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17429.57 | ||
|
茶园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WB线(长生新桥至苦溪河大桥段)扩容工程 |
5447.6 | ||
|
鹿角组团苦溪河流域(西段)截污干管工程 |
1824 | ||
|
入河排污口整治 |
苦溪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
71 | |
|
流域水生态修复 |
河滨缓冲带与湿地建设 |
长生河(苦竹溪)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
75058 |
|
广阳岛生态城苦竹溪水环境和河道安全整治工程(三期) |
98736.83 | ||
|
合计 |
210048.34 | ||
通过方案中工程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推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完善雨污管网建设,提升巴南区上游来水水质,逐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有效削减地表径流污染影响,加强城市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业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通过开展直接削减污染物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辅以监督监管、政策制度保障,到2030年苦溪河入长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要求。
根据方案中工程项目和管理措施的设置,至2030年各类型污染物削减量见表7.1-1。2030年方案实施范围内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削减能力分别为1882.48 t/a、255.75 t/a、23.24t/a,各项污染物削减量超过削减目标,能够满足南岸区苦溪河流域水体水质达标。
|
主要任务 |
污染负荷预测及削减量(t/a) | ||
|
COD |
NH3-N |
TP | |
|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
1276.87 |
150.64 |
14.62 |
|
城镇地表径流削减 |
105.61 |
2.03 |
0.89 |
|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
4.96 |
0.19 |
0.03 |
|
生活垃圾常态治理 |
0.00 |
0.00 |
0.00 |
|
河滨缓冲带与湿地建设 |
438.00 |
76.65 |
4.38 |
|
内源整治 |
57.04 |
3.17 |
0.51 |
|
杉树湾沟、跳蹬河上游整治 |
0.00 |
23.07 |
2.81 |
|
削减总量 |
1882.48 |
255.75 |
23.24 |
|
削减目标 |
1437.39 |
230.25 |
23.21 |
|
可达性 |
+ |
+ |
+ |
方案实施的投资采用多元融资的模式,在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的同时,区政府也积极筹措资金,并且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环境保护,提高地方水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效率。同时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控制工程造价,选择优秀的施工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确保投资收益。
方案实施期间,所有项目均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规定,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委托招标等,确定明确的管理、运行、维护主体,并要求项目执行单位或主体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合同任务,保障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方案实施期间,将出台、完善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将在流域内完善考核断面设置,健全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吸引公众参与监管。这些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将大幅提升流域水环境监督管理能力。
(1)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减少流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地表径流、上游来水输入污染物的排放量,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2)改善南岸区苦溪河干流及支流水体生态功能,并进一步改善区域内群众生活及工作环境;
(3)方案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树立南岸区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整治落实工作在南岸区政府、重庆经开区管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分管区领导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所涉整治事项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协调推进、督导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全面排查问题,按照“一问一策”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措施切实可行,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在整治过程中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动态排查,将发现的新增问题一并纳入整治。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等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对整治难度大、整治进展缓慢的整改问题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和督办。
用好“巴渝治水”“智慧河长”“智慧管网”等数字系统,丰富完善区域数据、感知资源体系,高质量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智慧管网”建设。结合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强监测、监控预警,提高监测、监控的覆盖率和监督能力。
利用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努力增强全民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参与苦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公众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监督,支持社会团体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美化苦溪河环境的良好风尚。
|
序号 |
措施类型 |
任务措施内容 |
实施年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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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城镇生活污水系统 | |||||
|
1 |
(一)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短板 |
完善流域分流制排水系统,开展市政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诊断及问题整改,到2027年,流域内城市市政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基本实现全覆盖,存量市政管网雨污错混接点位基本消除,存量三、四级结构性缺陷问题管段占比低于5%,一、二级结构性缺陷问题管段大幅减少,流域范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中心城区平均水平。 |
2025-2027 |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迎龙镇 |
|
2 |
(二)持续提升污水治理效能 |
深入摸清雨季污水溢流底数,全面排查茶园污水处理厂污水一级干管及其接入口旱季排污、雨天溢流点位,系统开展污水溢流综合整治。到2027年,流域内旱季无溢流成效进一步巩固,生活污水年溢流量减少50%以上。 |
2025-2027 |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茶园污水处理厂 |
|
3 |
对流域重要城镇雨洪排口和污水溢流点位增设智慧监管设备,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实时感知、预警。 |
2025-203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管网运维单位 | |
|
4 |
加强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理,在新建住宅设计与施工环节,合理规划阳台排水管道,确保雨污分流。积极引导居民在装修过程中,将阳台洗衣废水等生活灰水改接污水管排放。 |
2025-2030 |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 | |
|
5 |
(三)加强治理设施运营维护 |
强化排水许可、截污干管接入管理,加强排水管网日常运维。 |
长期 |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 |
|
6 |
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小区化粪池运行维护,及时清掏淤积池体,及时更换、保养、检修故障设备。 |
长期 |
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 |
区住房城乡建委、天文街道、长生桥镇 | |
|
7 |
健全茶园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岗位责任制,督促污水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晴天污水不溢流,持续保持稳定达标排放现状,建议尾水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准Ⅳ类水质标准。 |
长期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茶园污水处理厂 | |
|
8 |
(四)持续提升上游来水水质 |
加强杉树湾沟巴南入南岸区界断面、跳蹬河巴南入南岸区界断面水质监测,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巴南区推进沿河生活垃圾、农业农村、工业企业、施工废水等污染联防联控,跳蹬河和杉树湾沟来水水质建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进行管控。 |
长期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长生桥镇 |
|
9 |
协同巴南区推进鹿角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
2025-2027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二、开展流域入河排口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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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
深入落实《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修订版)》,按照“一口一策”系统治理,流域内清理合并排污口2个,规范整治排污口30个,到2027年,完成苦溪河流域排污口整治,整治率达到100%。 |
2025-2027 |
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天文街道、长生桥镇、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六)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 |
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体系,督促排污口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对苦溪河流域110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分级分类巡查监测。 |
长期 |
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天文街道、长生桥镇、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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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缓城镇地表径流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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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七)减缓城镇地表径流影响 |
严禁从事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向雨水收集系统排放污水或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加强巡查检查,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发现、移交和处置。 |
长期 |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天文街道、长生桥镇、迎龙镇、峡口镇 |
|
13 |
加强施工废水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废水处置要求,强化环保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并形成台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长期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迎龙镇、峡口镇 | |
|
14 |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到2027年,海绵城市建成率年均提高6%,实现径流总量削减、峰值延缓与污染管控,切实提高流域排水、防涝、防洪能力,改善苦溪河水质,提升水生态韧性。 |
2025-2027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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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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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八)深化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理,生态消纳与综合治理等,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流域内建成4个零直排村。 |
2025-2027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生桥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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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生活垃圾常态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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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九)推动生活垃圾常态治理 |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30年,流域内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
2025-2030 |
区城市管理局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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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深化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河道清漂保洁,及时开展水藻、漂浮物打捞、沿岸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确保河道通畅,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
长期 |
区城市管理局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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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修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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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十)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修复 |
严格河道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常态化开展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和整改,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道、侵占岸线等违法行为。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委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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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苦溪河示范段(一期)保护管理,提高曝气装置运行效率,开展河面清漂等。通过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河道岸线维护、植被恢复等,逐步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
长期 |
区城市管理局 |
重庆千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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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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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十一)依法清理河岸违规种植 |
加强倡议宣传和日常监管,依法处置苦溪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非法侵占河道、毁绿占绿进行种植问题,进行岸坡复绿。禁止在公共绿地毁绿种菜的不文明行为。 |
长期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城建集团、广阳湾投资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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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十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废弃农膜回收行动。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委 |
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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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十三)强化养殖污染治理管控 |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中心城区禁养区管理要求。强化流域内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管理,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开展定期巡查排查,严禁畜禽养殖废水直排环境。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委 |
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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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十三)强化养殖污染治理管控 |
加强流域内规模以下水产养殖尾水监督管控,流域内自然河流禁止网箱养鱼、投饵养鱼、肥水养鱼。积极推广生态沟渠、人工湿地、循环水养殖等技术模式,减少外排尾水对流域水生态系统的影响。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委 |
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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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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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十四)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鼓励发展节水高效、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 |
长期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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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十五)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监管 |
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监管,严禁偷排漏排。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督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达标排放。 |
长期 |
区生态环境局、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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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督促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做到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垃圾渗滤液达标后排入拦马河。 |
长期 |
区城市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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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督促重庆博森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做到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生产废水达标后排入跳蹬河。 |
长期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重庆博森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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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推进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接入茶园污水处理厂。 |
2025-2027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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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十五)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监管 |
流域内其他工业企业应根据自身排水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且处理规模及工艺满足企业需要,污水出水水质指标符合茶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规范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开展工业废水纳管评估,降低茶园污水处理厂受冲击风险,保障水环境安全。园区工业废水进茶园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不超过20%。 |
长期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 |
经开区纳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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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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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十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
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持续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取水计量监控体系,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委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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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十七)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增效 |
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深化工业节水管理,加强城镇生活节水。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委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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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健全流域保护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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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优化排水监管机制 |
严格执行企业自查、镇街检查、区级抽查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肃查处排水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及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
长期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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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深入推进河长制落实 |
强化跨境河流联防联控。持续优化 “三级” 河长架构体系,健全完善查河、治河、管河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苦溪河流域干支流巡河。构建智慧化巡河体系,开展苦溪河健康评价,全力推进“一河一策”。 |
长期 |
区农业农村委 |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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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管 |
加强入境入江断面、重点问题点位等水质监测力度,充分利用河长制监测数据,加强河流水质变化趋势研判分析,强化问题闭环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超标风险隐患。健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苦溪河流域联合巡查、联合环境执法,及时妥善处置跨界水环境污染事件。 |
长期 |
区生态环境局 |
天文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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