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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6504/2020-00010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府办发〔2019〕14号
  • [ 主题分类 ]
  • 未成年人(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6-03
  • [ 发布日期 ]
  • 2019-06-04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6-0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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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0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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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管委会,有关单位:

南岸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3

(此件公开发布)


南岸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结果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13号)要求,为切实履行好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构建综合防控体系。立足“防牢控稳”的总体要求,细化职责分工,找准着力关键,发挥各自效能。到2020年末,在全区建立纵横交织、运转高效的青少年视力综合防控工作网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完成综合防控指标。2023年,力争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6%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三)形成综合防控经验。坚持以教育综合改革推动近视综合防控为主线的工作思路,立足南岸实际,充分挖掘潜能,努力探索实践,力争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益于推广的成功经验。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护眼校园”达标行动。每年在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全面开展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示范班级、达标学校、达标班级评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通过达标行动,使各校、园在近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得到整改和消除,逐一落实国家《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对学校的工作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达标率100%;到2022年,建成近视防控示范校、园20-30所。

(二)实施“视力家加佳”行动。强化“家庭加入、效果最佳”的防控理念,探索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专题讲座、主题活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家庭近视防控宣教活动,引领广大家庭全面参与,帮助家庭提高认识、储备知识,切实履行好主要责任。重点发挥家庭在良好习惯养成、管理干预实施、电子产品严控等核心环节上的主战场和主力军作用,努力让近视不发生、晚发生和缓发生。

(三)实施“南岸云眼”行动。充分发挥互联网、云平台和大数据的强大功能优势,以“南岸云眼”近视防控综合管理平台为基础搭建近视防控信息化网络,全面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整合数据收集、资料查询、考核评价、宣传教育、信息发布、预警通报、家校互动、个体跟踪、档案管理等多项任务和功能,为部门、校园、家庭、个体、社会提供综合性即时服务和技术支撑,推动我区近视防控工作实现决策科学、数据准确、运转高效。

(四)实施“精准干预”行动。全面开展一年两次的视力监测工作,强化监测结果的充分运用。综合学生视力状况的轻重程度、表现类型、管控预期等因素精准分析,实施精准干预。逐一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指标、跟踪行为、反馈结果,确保近视学生始终处于积极干预状态。各医疗机构要努力提高视力健康专业人才诊疗水平,完善就诊学生诊疗档案。

(五)实施“昕视界·新未来”主题宣传行动。建立一批宣传阵地、打造一批宣传品牌、培养一批宣传力量、形成一批宣传成果,通过云网台报等线上下线媒体立体宣传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最大程度调动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基层村社、千家万户的热情,形成全社会主动关心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完成这项集紧迫性、长期性、复杂性于一身的艰巨任务奠定好思想和舆论基础。

(六)实施“我是启明星”视力健康守护者行动。全区各部门、街镇、单位、团体要广泛发动各界各类人士主动参与到这场近视防控攻坚战中来,配合全区部署积极发挥作用。区教委要做好学校、幼儿园近视防控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确保人员充足、政治过硬、专业合格。卫生医疗机构要调配最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干预防控专家团队,高质量满足全区学生需要近视防控需要。各部门、街镇要积极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外近视防控阵地和队伍,力争形成全社会都来为孩子开启明亮未来的良好局面。领导小组将不断寻找和挖掘典型人物和团队,予以表彰奖励,积极肯定他们的示范和奉献,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区委、区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应统筹基础教育和全民健康工作整体推进。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南岸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为副组长单位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依托重庆市防盲技术指导组成立南岸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并在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南院区挂牌,中心主要负责整合资源、筛查监测、宣传教育、平台开发、教育培训、干预指导等系列技术性专业工作。各校、园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防控工作机构和方案,确保全员参与、专人负责。

(二)严格过程管理,强化目标考核

逐级压实防控责任。按照国务院授权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将全区每一名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纳入责任体系予以制度保障,确保每校、园的防控目标与区级目标同步。由区教委负责,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控制情况对各校进行年度全面考核,纳入综合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和近视防控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要予以问责。

(三)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经费投入

科学设计中小学幼儿园照明环境、桌椅、作业本等,为青少年健康视力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坚持政府主渠道投入,建立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区财政每年按一定比例足额预算。加强教育投入监管。通过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方式,对落实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费投入政策、教育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实施全过程监管,切实规范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南岸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南岸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目标
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南岸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永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 海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包茹华  区教委主任

李 智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    区教育工会主席

刘 莉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庄兆敏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何天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尹晓畅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李晓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梅哲川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

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工会主席唐文同志兼任。


附件2

南岸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区教委

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成立全区中小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落实相关近视防控、视力健康等政策,建立与部门之间协作联动机制。

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分阶段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学校工作。

每年在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全面开展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示范班级、达标学校、达标班级评比。到2020年底,实现达标率100%。到2022年,建成近视防控示范校、园20-30所。

积极发挥校园健康教育课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健康教育课程中视力保护、近视防控等知识内容教学,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

强化“家庭加入、效果最佳”的防控理念,探索设计家长会、家长学校、专题讲座、主题活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和平台积极开展家庭近视防控宣教活动,引领广大家庭全面参与,帮助家庭提高认识、储备知识,切实履行好主要责任。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建立视力异常学生档案,及时把视力筛查、监测、诊断、治疗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全面开展一年两次的视力监测工作,以“南岸云眼”近视防控综合管理平台为基础搭建近视防控信息化网络,整合数据收集、资料查询、考核评价、宣传教育、信息发布、预警通报、家校互动、个体跟踪、档案管理等多项任务和功能,为部门、校园、家庭、个体、社会提供综合性即时服务和技术支撑,推动我区近视防控工作实现决策科学、数据准确、运转高效。

区卫生健康委

建立并完善由市级医院、区县级综合医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成的近视防控三级网络,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立近视防控站点。

在市级部门指导由市级医院,区县级综合医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近视防控三级网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培训及安排近视防控相关工作。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争取全区眼科医生及视光专业人才数量每年增长,在2019年试点设立不低于5个近视防控点。

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能够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

整合市级医院、眼科专科医院、南岸基层眼科医生培训基地资源,加强基层眼科医师、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监测、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促进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定期邀请眼科及视光专家在线讲座,通过直播,微信群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及交流。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和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医生(人员)的视力筛查和眼病防治的业务培训,提升儿童近视防治保健水平。

全面加强全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

按市级要求开展视力筛查工作;做好视力健康影响因数监测(问卷调查);开展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问卷调查和现场测量(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

组建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会同教育部门组建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业队伍,开展相关讲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医疗机构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予以更多关注和帮扶。

区卫生健康委

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

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下,严格规范涉及视力保护的相关用具。在检查中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及时更新日光灯管,适当调整日光灯高度及黑板照明灯灯罩角度,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

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深入开展对学校、托幼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精心布置,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等工作的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积极开展全区学校采光和照明现状调查。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并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检测,并纳入了我区卫生监督协管的日常巡查巡防,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视力健康。

区文化旅游委

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运营的审查监管,严格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应用,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加强网吧巡查监管,严防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严查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规经营行为。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会同区教委、区网吧协会开展防近视宣传;各网吧场所制作防近视知识开机视屏加以宣传。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进一步推进高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区内大型综合体育健身场馆江南体育中心继续实施对青少年儿童低费、免费开放。加大全区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的配置力度,增加适合青少年儿童户外活动的体育健身设施。

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加大支持体育协会、各类体育项目培训机构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局健身比赛、培训等。积极与市体育局对接,每年坚持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等。每年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田径、羽毛球、足球、网球、篮球、乒乓球、轮滑、武术、游泳等项目比赛,通过体育比赛,提高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

每年组织体育专业教练员、团队、协会等开展如武术、跆拳道等适合青少年开展的体育健身项目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科学健身进行专题指导,培养体育锻炼习惯,提高身体素质。

区财政局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

会同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要求执行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执业医师考试;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9号)文件要求执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

区市场监管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组织开展对本辖区配镜行业生产、流通、销售及医疗机构各环节经营主体的巡查检查,教育引导经营主体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督促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规范配镜行业经营秩序。强化对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根据市局下达的抽检计划,组织开展抽检工作。指导各监管所开展对经营者计量设备配备、强检计量设备检定情况的检查。以校园周边、商圈为重点地域,以近视防控和配镜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加大广告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广告监管台帐。依法依规开展对配镜行业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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