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管委会,重庆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全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7号),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南岸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一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重庆经开区
党工委副书记(兼)
副组长:莫裕全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肖华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家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孟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宇航 区民政局局长
包 卫 区财政局局长
谢志辉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母 晓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曾德全 区交通局局长
吕 永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齐 琦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廖真贵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晓南 区法院副院长
傅红波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镇街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工作推进组
组 长:莫裕全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劲 区民生办副主任
吕 永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成 员:秦 弦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肖 辉 区民政局副局长
甘炳兰 区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陈 宏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夏华源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良成 区交通局副局长
朱如生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邬继贫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 奕 区公安分局森警支队支队长
陈伟道 区法院民一庭庭长
卢 佳 区检察院检查一部主任
工作推进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工作目标,明确部门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制定考核办法及开展巡查督导等工作。
工作推进组下设 4个工作专班。
1.长江流域退捕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细化禁捕退捕工作方案,开展退捕专项行动和提升渔政执法能力专项行动,调度工作进展,指导和推动各区县开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指导开展渔船网具处置等工作。
2.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方案,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捕、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及其利益链条的涉渔犯罪行为。
3.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倒卖、销售、消费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
4.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与生计保障专班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有关台账、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各项转产安置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着力解决转产渔民生产生活困难,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吕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及工作推进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区政府批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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