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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504/2020-00004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府办发〔2020〕17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9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 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0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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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0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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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府办发〔202017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管委会,经开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南岸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2日    

南岸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方案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南岸区全域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岸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办、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镇街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南岸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的活禽交易和宰杀。进入南岸区上市的冷鲜禽肉产品应当取得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二维码脚环标识)、动物检疫证明(简称两证)。

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方案管理,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2020426日前完成在全区范围取缔经营场所活禽交易和宰杀任务,坚决查处、取缔占道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

(二)强化禽肉冷链供应保障。支持和鼓励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民农产品交易点、禽类销售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活禽经营户按冷鲜禽肉销售要求进行改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快转型发展。逐步完善活禽从屠宰到消费全程无断链禽肉冷链物流体系,保障禽肉产品安全和供应。

(三)加强对禽肉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禽肉产品市场准入,完善禽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保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禁无两证的禽肉产品上市销售,严厉打击禽肉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禽类产品联合监管执法。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组织各执法部门,牵头抓好辖区内取缔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做好禽类养殖、运输和屠宰环节的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禽肉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活禽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严禁活禽运输车辆将活禽运入禁止区域;公安部门依法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我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高效稳妥实施。

四、工作职责

本次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各镇街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牵头组织开展南岸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加强对禽肉产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完善禽肉经营环节监管体系,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区商务委负责引导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保障禽肉销售市场供应;帮助和指导活禽经营户按冷鲜禽肉销售要求进行改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快转型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禽类养殖、运输和屠宰环节的检疫监督及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工作。

城市管理局负责占道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负责对城市区域内在住宅楼、居民社区饲养家禽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冷鲜禽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做好技术支撑;指导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争取公众理解支持。

区委网信办负责工作推进期间的舆情监测处置。

区信访办负责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的信访处置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在工作推进中妨碍阻挠工作人员正常履职的暴力抗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依法维护正常秩序;负责对运输活禽的车辆开展排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区交通局负责车辆的管控工作,严禁活禽运输车辆将活禽运入禁止区域。

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冷鲜禽肉经营场所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各镇街按照属地原则抓好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向居民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协调解决本辖区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帮助活禽市场经营主体转换经营方式和转行经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区政府建立南岸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我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抓好辖区内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经营场所升级改造、宣传引导、信访维稳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强化精准帮扶措施,引导活禽经营户、养殖户转型转业。

(三)平稳推进,形成长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高效协同,把握方法、步骤、节奏,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实施。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集中交易场所、背街小巷、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坚决杜绝反弹回潮,确保实现长管严治。

(四)加强宣传,做好引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舆情监测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冷鲜禽肉优点,引导公众及时转变消费习惯。同时要注重广泛发动群众,主动监督和支持此项工作。

(五)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分析研判,对工作推进中产生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加强督查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互通,加强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工作推进的数据和成效要进行收集和汇总,形成书面总结,并于20204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联系人:陈阳电话:18*******53,联系邮箱:28019561@qq.com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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