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岸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建议》(第403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总体情况
我国于2019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市政府于2020年2月1日颁布实施了《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区处于长江沿岸,土壤环境质量直接影响长江水质,加之历史上工业企业、固废堆存场所众多,当前又处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土地开发利用量大,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我区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建立了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土地储备单位联合排查疑似污染地块,在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土地征收储备、权属变更、开发建设等各环节层层把关设防,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的工作机制,日常监管中积极制定措施,夯实责任,督促指导土地污染责任人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严格防范污染场地直接用于开发建设,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当前,我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安全总体可控。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开展全区土壤环境风险排查
一是印发《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原址场地环境问题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储备土地环境问题排查和管控工作的通知》,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全区关闭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储备土地土壤环境风险排查,在全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并共享全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数据。
二是开展全区重点工业企业用地调查,现已完成37块场地的信息采集核对、风险筛查、采样监测方案评审等工作任务,部分场地已启动采样调查。
(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一是完善工作联动机制,认真落实《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制定《南岸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方案(试行)》、《南岸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廉政公约》,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把关,建立共同踏勘调查场地、共同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共同出具评审意见的联动机制。
二是认真督促指导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开发利用前,严格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现已累计办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场地备案100块,完成调查评估92块,正在开展调查评估8块。
(三)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监管
一是实施信息公开及共享,依托全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共享污染地块信息,每年及时印发、公示全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监督工作。
二是加强污染场地风险管控,督促指导土地污染责任人严格按照《重庆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划定工作指南》等要求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区内现有9块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场地已全部制定风险管控方案,采取了物理隔离、标牌警示、人员值守等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止了污染扩散。
三是严管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积极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方案审查和现场施工监管,督促指导土地污染责任人规范开展治理修复工作,防止施工过程造成二次污染。区内现有12块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场地中,4块已完成治理修复,4块正在开展治理修复,4块正在开展风险评估。
(四)积极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检查
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情况现场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地块进行资料核查及信息完善,并按行业类别筛选出其中13块高风险地块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印发《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地块空间矢量数据的通知》,收集全区疑似及污染地块拐点坐标等空间矢量数据,推动疑似、污染地块在控规图上“落地”工作。有序开展全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现场检查,防止其未经调查评估、修复或风险管控即进行开发建设。
(五)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基础信息调查工作
印发《南岸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区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状况基础信息开展调查,构建地下水“双源”清单数据库,现已初步掌握工业集聚区、加油站、重点工业企业等场地地下水环境状况基础信息,为下一步开展现场检查及监测奠定了基础。
感谢您对我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关注及所提宝贵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加强疑似及污染地块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土地使用权人或污染责任人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工作,确保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此复函已经母晓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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