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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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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63381/2021-00021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府办发〔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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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5-31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3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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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3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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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府办发〔202119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1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4

1.1编制目的4

1.2编制依据4

1.3适用范围4

1.4工作原则5

1.5预案体系5

1.6事件分级6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8

2.1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8

2.2现场指挥机构8

2.3前进指挥所8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8

3.1风险管理和监测10

3.2预警11

3.3信息报告13

4 应急响应14

4.1响应分级14

4.2响应措施15

4.3响应终止17

5后期处置17

5.1善后处置17

5.2处置评估18

5.3事件调查18

5.4恢复重建18

6 保障措施18

6.1队伍保障18

6.2装备物资保障19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19

6.4技术保障20

6.5应急电源保障20

6.6资金保障20

7 附则20

7.1预案管理20

7.2预案解释21

7.3预案实施时间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章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南岸区行政区域内(含重庆经开区,后文同)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南岸区内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重庆市南岸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应急预案,上与《重庆市南岸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下与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体系见图11

11 应急预案体系

1.6 事件分级

参照《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2011国务院令59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将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6.1 区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南岸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

2)造成南岸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70%以上;

3)南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南岸区减灾委员会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

1.6.2 区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南岸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

2)造成南岸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50%以上70%以下;

3)南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南岸区减灾委员会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

1.6.3 区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南岸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

2)造成南岸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30%以上50%以下;

3)南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南岸区减灾委员会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

1.6.4 区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南岸区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

2)造成南岸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18%以上;

3)南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南岸区减灾委员会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危害程度、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

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20版)》:4.2.5五级电网事件:(1)城市电网(含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电网)减供负荷比例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超过一般电网事故数值60%以上者。(2)造成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者。

减供负荷说明:南岸区电网负荷20201189.6兆瓦,一般电网事故数值的60%以上者,即取一般电网事故最低20%计算,1189.6×20%×60%=142.75兆瓦,按一般电网事故数值60%以上者(142.75兆瓦)与造成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者取低。

供电用户停电说明:一般电网事故数值的60%以上者,即取一般电网事故最低30%计算,60%×30%=18%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成立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疏散、舆论引导、后勤及医疗保障、善后工作、事件调查等工作组(组织机构及职责见附件8.18.2)。

2.2 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较大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指挥部即为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灾害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2.3 前进指挥所

根据事故源消除工作的复杂程度与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区指挥部视情况在事故源主要处置地或事件危害集中地等关键场所开设前进指挥所,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前进指挥所负责人由区指挥部指挥长指定,成员由各相关成员单位派驻。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风险分析

1)南岸区面积262.43平方公里,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区内各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其中尤以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干旱灾害最为突出,滑坡、崩塌是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但对电网危害首属滑坡最重,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主要诱因为区域性强降雨,其次为水库蓄水、边坡及地下工程开挖等人为工程建设活动,可能造成南岸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2)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也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4)网络边界漏洞、黑客入侵、病毒木马攻击等信息安全事件可能导致电网工控系统遭受网络攻击,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5)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2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在严重破坏南岸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1)导致政府部门、军队、公安、消防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2)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3)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电铁电力供应中断,大批旅客滞留。

4)导致化工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5)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有错误舆论,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3 风险管理和监测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管理,将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管理纳入本级综合应急预案,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和优化应急预案。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掌握电网运行风险。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等燃料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3.4 预警

3.4.1 预警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

3.4.2 预警发布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依据发布权限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市、区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部门、单位发布,黄色、蓝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信息和重新发布。区经济信息委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区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3.4.3 预警行动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区经济信息委

收集各部门、各单位综合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做好相关应急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协调、调集应急队伍、物资和应急电源等。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2)受影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有关部门

组织做好辖区公共秩序维护、供水供气、商品供应、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及时转发停电信息,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3)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

针对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合理安排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加快设备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准备工作;调集应急所需队伍、物资、装备、电源等,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重要电力用户

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安工作。

3.4.4 预警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确定不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危险已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3.5 信息报告

3.5.1 报送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理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区经济信息委,区经济信息委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区政府和市经济信息委。

3.5.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3.5.3 信息续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信息至少每日1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3.5.4 信息通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经济信息委应当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并及时通报事发区域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因其他因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报区经济信息委。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1)对于尚未达到区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区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区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有关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应急响应。

3)发生区级较大、区级重大、区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指挥部在进行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若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则移交指挥权,服从市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事态发展到需向市政府、驻渝解放军、武警部队请求支援时,由区政府协调。

4.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迅速按照区级指挥机构统一安排,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裕度,必要时按照紧急限电序位表拉闸限电。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各级党政机关、军队、铁路、轻轨、大型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等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轻轨、地铁、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设备,组织人员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水单位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供气单位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区商务委负责协调物资供应单位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配和运输,保证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停电地区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要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疏导,避免出现交通堵塞和混乱。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社区显示屏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有关部门等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2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3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成立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和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应建立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生产管理、电力调度、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演练和处置工作。驻区部队、武警、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区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应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库,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对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6.2 装备物资保障

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健全相应保障体系,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等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经济信息委要协调在区通信运营商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区交通局要健全公路和水路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区公安分局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区机关事务局要指导有关单位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做好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区经济信息委要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纳入本级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

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指挥部职责

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区政府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商请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决定对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实行交通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指挥部成员主要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应急管理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重燃集团南岸分公司、重要电力用户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参加。

区委宣传部:负责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会,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协调推进重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的应急工作,协调跨区能源应急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协调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协调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以及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和调运。

区公安分局:负责公共场所人员紧急疏散、交通秩序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指导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提供事发区域地形、影像等地理信息资料;负责对野生动植物受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情况实施监测和处置。

区生态环境局: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和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在事件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物资装备、群众疏散等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应急疏运。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汇总评估、统计上报并提出救灾意见。

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统计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商贸流通企业可能造成的生活必需品损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伤员转送和医疗救护。

区应急局:统筹协调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传达区指挥部指令,向市应急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涉及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处理,督促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引起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负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食品药品变质或污染情况实施排查,并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药品进行处置。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组建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常规数据监测,作好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台账管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教、培训,结合实际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纳入本级应急预案;做好灾害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按规定上报灾害信息;核实灾情,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本级综合应急预案,并采取落实措施;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

重要电力用户:负责本单位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三、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组: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参加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事发地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应急管理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单位)。

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信息枢纽作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协调各工作组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警戒疏散组:区公安分局牵头。参加单位:区交通局、事发地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应急管理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单位)。

主要职责:封锁、警戒、控制、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疏散转移现场和周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交通管制,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道供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和人员通行。

舆论引导组: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牵头。参加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事发地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应急管理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汇总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做好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后勤及医疗保障组:区卫生健康委、事发地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应急管理局)等牵头。参加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单位)。

主要职责:提供应急处置后勤服务,提供必要办公用品和交通、通信等工具;调集抢险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等;保障应急通信;组织开展伤病员转移、医疗救治、心理援助;统计核实事故伤亡情况等。

事故调查组: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事发地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应急管理局)(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单位)。

主要职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一般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市政府工作组开展较大以上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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