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南岸区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的授权,办理辖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争议法规宣传、政策咨询、调解预防等日常工作。宗旨是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供服务。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受理和处理的具体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法规宣传、咨询培训、预发指导等工作;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南编办〔2008〕46号文件,核定编制为7个,目前在职职工人数为7人。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事业收入为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0,其他收入为0。收入较2021年增加0.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7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0.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71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万元,比2021年增加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万元,比2021年增加0.7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接待费为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2.06万元,比上年减少29.63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全面规范津补贴行动,严格执行中央和市级标准,财政调整在职职工工资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取消出差伙食补贴等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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