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负责开展区域内重大规划专题研究,组织编制有关法定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依法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区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参与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查及验收;负责区域内旅游开发业态布局、旅游开发项目的策划和营销、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南山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依法对景区内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以景区为依托,挖掘文化资源,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全域旅游;负责对区域内森林保护、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实施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职能部门交办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综合统计、节能减排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按照南岸编委〔2017〕11号文件精神,内设机构由原来4个调整为5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土地规划和利用部、项目建设部、招商部、综合管理部。
2.人员情况。按照南岸编委〔2017〕11号文件精神,人员编制20名,现实有人员17人,新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区内调剂人员8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58.11万元,支出总计2752万元,结余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871.84万元相比,收入减少5113.73万元、下降64.96%,支出减少5119.84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16年结转到2017年的涂山湖水质提升工程款支出29.37万元、2017年大南山建设债券资金支出7000万元、黄桷垭环道工程款支出475.5万元。2018年增加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经费2000万元、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38.88万元、村规划编制专项经费80.55万元、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171.71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5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3.73万元,下降64.9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16年结转的涂山湖水质提升工程款支出29.37万元、2017年新增大南山建设债券资金支出7000万元、黄桷垭环道工程款支出475.5万元。2018年度执行中增加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经费2000万元、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38.88万元、村规划编制专项经费80.55万元、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17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8.1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9.84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5.59万元,占7.5%;项目支出2546.41万元,占93.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底按区人社局调整工资,补发的工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5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871.84万元减少5113.73万元,下降64.96%。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建设费比2017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324.38万元增加2433.73万元,增长750.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经费2000万元、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38.88万元、村规划编制专项经费80.55万元、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171.7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9.84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324.38万元增加2427.62万元,增长748.3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项目收入,支出作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6.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底按区人社局调整工资,补发的工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79万元,占12.67%,较年初预算数289.35万元增加59.44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正常工资调整调加的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4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18.63万元增加5.11万元,增长27.4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的正常社会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8.51万元增加1.49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的正常社会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占7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经费20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306.43万元,占1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38.88万元、村规划编制专项经费80.55万元、中央湿地公园87万元。
(6)农林水支出50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10.06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的正常公积金支出。
(9)其他支出0.4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2018年“七一”期间走访离退休老党员慰问专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57.96万元增加17.87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通过公开招录5人,区内调剂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7.51万元增加2.25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用品费用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租赁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000万元减少6860.64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减少大南山建设债券资金7000万元,新增了2018年“七一”期间走访离退休老党员慰问专项经费0.48万元、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38.88万元。本年支出13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000万元减少6860.64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减少大南山建设债券资金支出7000万元,新增了2018年“七一”期间走访离退休老党员慰问专项经费支出0.48万元、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支出138.8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8万元减少2.65万元,下降33.13%,较上年支出数7.98万元减少2.63万元,下降32.9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件交换、现场检查建设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用预算控制决算,对公车实施严格管理。较上年支出数5.62万元减少0.63万元,下降11.21%,主要原因是对公车实施严格管理。
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意向来南山投资项目的客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2.64万元,下降88%。较上年支出数2.36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84.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招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因本部门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主要用于采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电脑、办公用品;南岸区南山街道龙井村、新历、金竹、泉山村村规划。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及相关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2018年计划数。一是摸底调查工作。计划完成合同范围内区域11664户的建(构)筑物摸底调查,提交初步成果,通过初步验收。二是实施南山区域违法建筑整治。计划实施违法建筑整治任务量30万平方米。
2018年实际完成数。完成摸底调查户数11715户,大于计划数51户,顺利通过初步验收,达到了预期效果。南山区域实施违法建筑整治32万平方米。
(2)质量指标。摸底调查成果完整、资料齐全规范,完成了合同签订区域内建(构)筑物调查、疑拟违法建筑筛选、调查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和专题图制作等全部工伤,达到了合同要求,项目成果内容丰富,分析客观,摸清了合同区域内建(构)筑物基本情况,可作为该区域建设管理、违法整治的依据,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重要的空间信息支撑。通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勘察院、重庆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以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建整办以及相关街道的验收。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合理合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
(3)时效指标。时效情况良好,摸底调查和违法建筑整治均在计划时间内达到了预期。
(4)成本指标。摸底调查合同计费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文批准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预算户数11664户,预算金额为15504524元,实际合同金额为6折优惠,优惠后10844268元,完成调查户数11715户,成本指标进一步优化。实施南山违法建筑整治, 对确定的违法建筑以劝其主动拆除、帮扶拆除和强制拆除等方式进行,节约了资金,资金使用效率高效。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开展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整治,强力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全面恢复南山生态环境,在此基础此,实施南山产业向生态经济全面转型,推动南山高质量发展。
(2)社会效益。摸清了南山生态保护区域内建(构)筑物基本情况,可作为该区域建设管理、违法整治的依据,为开展南山综合整治提供重要的空间支撑。快速拆除有观瞻的蓝屋顶等违法建筑,改善南山市容市貌,社会反响良好。
(3)生态效益。通过实施南山生态保护专项工作,加大南山综合治理,改善南山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南山步伐。
(4)可持续影响。实施南山违法建筑拆除,为南山更多留白增绿,加快南山实施美化彩化进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南山生态带管委会南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指标要点及方法 |
绩效目标 |
得分 |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2分) |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1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1分),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1分)。 |
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3 | ||
过程 |
业务管理 |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3 |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是否落实到位1分,项目合同书、验收意见等资料是否齐全(1分)。 |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合同书、验收意见等资料是否齐全。 |
3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3 |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符合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1)分,支出依据合规(1分)。 |
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支出依据合规。 |
4 | ||
产出 |
项目 |
实际完成率 |
10 |
实际完成率=(实际任务量/本年度计划任务量)*100%,根据比重计算得分 |
完成率为100% |
10 |
完成及时率 |
10 |
2018年基本完成,提交初步成果,通过初步验收。南山区域完成拆除违法建筑32万平方米 |
完成率为100% |
10 | ||
质量达标率 |
20 |
1.摸清任务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企业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情况(5分)。2.建立摸底调查数据库(5分)。3.编制违法建(构)筑物和用地分布专题图(5分)。4、实施南山违法建筑综合整治(5分)。 |
项目成果完整、资料齐全规范,完成了合同签订区域内建(构)筑物调查、疑拟违法建筑筛选、调查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和专题图制作等全部工伤,达到了合同要求,项目成果内容丰富,分析客观,摸清了合同区域内建(构)筑物基本情况,可作为该区域建设管理、违法整治的依据,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重要的空间信息支撑。通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勘察院、重庆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以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建整办以及相关街道的验收。开展南山违法建筑综合治理30平方米。 |
20 | ||
效果 |
项目 |
社会效益 |
15 |
理清了南山违法建筑体量等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实施分类处置提供了详细资料。快速拆除有碍观瞻的蓝屋顶等违法建筑,改善南山市容市貌。 |
完成违法建筑调查摸底,拆除违法建筑,改善南山市容市貌。 |
15 |
生态效益 |
15 |
通过实施南山生态保护专项工作,加大南山综合治理,改善南山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南山步伐。 |
加大南山综合治理,改善南山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南山步伐。 |
15 | ||
可持续性影响 |
15 |
实施南山违法建筑拆除,为南山更多留白增绿,加快南山实施美化彩化进度。 |
实施南山违法建筑拆除,为南山更多留白增绿,加快南山实施美化彩化进度。 |
15 | ||
合计 |
10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461750
附件:
重庆市南山生态带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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