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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其他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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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隧道工程建设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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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2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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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南岸区隧道工程建设办公室是2011年2月17日成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为轨道及隧道工程建设提供服务。负责全区范围内轨道沿线经济的研究、策划、开发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协调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征地拆迁等;负责全区隧道及部分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二)机构设置。内设规划招商科、征地征收科、工程技术科、综合科四个机构,编制人数为14名,2018年5月根据南组干调函(2018)第037号调出人员1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人数为10人。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及轨道交通南岸段征地拆迁工作,另设有一国有独资公司(重庆市南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有外聘人员1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1,051.88万元,支出总计31,051.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93.90万元、增长6,680.1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争资工作经费21万元使得项目收支增加30621万元;本年减少2016年以前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5月调出1名人员等原因使得基本支出收支减少27.1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1,051.8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0,593.90万元,增长6,680.1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争资工作经费21万元使得项目收入增加30621万元;本年减少2016年以前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5月调出1名人员等原因使得基本支出收入减少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50.71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1.17万元,占0.01%。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04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90.93万元,增长6,679.5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争资工作经费21万元使得项目支出增加30621万元;本年减少2016年以前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5月调出1名人员等原因使得基本支出减少30.07万元(其中年末基本支出结转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1万元,占0.63%;项目支出30,854.00万元,占99.3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财政年末下达10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增资预算,使得基本支出结转财政拨款资金2.97万元,该增资预算已在2019年1月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05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92.73万元,增长6,679.9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争资工作经费21万元使得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621万元;本年减少2016年以前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5月调出1名人员等原因使得基本支出减少28.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68.29万元,增长8,019.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争资工作补助经费66万元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4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89.76万元,增长6,679.2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争资工作经费21万元使得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621万元;本年减少2016年以前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5月调出1名人员等使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1.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65.32万元,增长8,018.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争资工作补助经费66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财政年末下达10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增资预算,使得基本支出结转财政拨款资金2.97万元,该增资预算已在2019年1月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9万元,占0.0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8万元,占0.0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30,993.16万元,占99.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55.29万元,增长9,073.10%,主要是年中追加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项目征收资金28000万元、轨道环线涂山站4号出入口配套道路建设资金200万元、轨道项目建设等资金2400万元、争资工作补助经费66万元等。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7.11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万元,增长69.74%,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职工购房补贴7.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0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2016年以前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5月调出1名人员等,使得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4万元,下降32.04%,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厉行节约,使得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2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504.00%。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81,主要原因是在编制本年年初预算时,因本部门无车辆资产而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在本年1月资产清理时,将原在慈母山项目账上车辆雪佛兰科帕奇2405CC越野车纳入本部门资产,该车辆2018年度运行维护费产生支出2.81万元。二是国内公务接待费0.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5万元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1万元,增长636.59%。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0万元增加2.81,主要原因是上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资产,在本年1月资产清理时,将原在慈母山项目账上车辆雪佛兰科帕奇2405CC越野车纳入本部门资产,该车辆2018年度运行维护费产生支出2.81万元。二是国内公务接待费0.21万元较年上年数0.41万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编制本年年初预算时,因本部门无车辆而未编制运行维护费预算,在本年1月资产清理时,将原在慈母山项目账上车辆雪佛兰科帕奇2405CC越野车纳入本部门资产,该车辆2018年度运行维护费产生支出2.81万元。

较上年支出数0万元增加2.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本部门账上无公务车辆资产,在本年1月资产清理时,将原在慈母山项目账上车辆雪佛兰科帕奇2405CC越野车纳入本部门资产,该车辆2018年度运行维护费产生支出2.81万元。

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是接待临时上访群众购买的方便面费用,以及确保轨道环线12月通车,接待轨道集团高层对接轨道项目相关事宜产生的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58.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48.7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协调处理轨道环线和轨道10号线南岸段征地征收项目相关事宜,保障了轨道建设用地;二是履行土地租赁协议,保障了民兵训练基地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24586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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