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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预算>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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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2-18
  • [ 发布日期 ]
  • 2019-02-1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2-1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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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2-1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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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南岸区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南岸区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南岸区政协民主监督主要形式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重要专报、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南岸区政协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单位构成。目前区政协机关内设机构为八委一室: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学习及文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信息联络委员会;事业单位一个: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5.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05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05万元,比2018年增加193.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调整预算结构,调减项目经费调增机关运行经费,二是平时考核经费直接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81万元,比2018年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结构,调减项目经费调增机关运行经费等,主要用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重点工作。

南岸区政协办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2018年减少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2018年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0.32万元,比上年增加51.66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1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南岸区政协办资产总额19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10万元,固定资产172.44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汽车5辆97.34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5.1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72万元。

5.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薇,联系方式:023-6298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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