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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预算>区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2-0019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重庆市南岸区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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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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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决策决议。统筹全区大健康产业领域的高端制造、研发总部、商贸流通、医疗康养、健康金融、休闲度假、运动文旅以及新零售和新消费等大健康新业态发展。统筹并从事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组织草拟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落实国家、市和区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引导大健康产业科学合理布局。统筹并从事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监测、运行分析、信息收集与发布、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等服务,协调大健康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统筹推进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策划、项目推广、项目论证、以及大健康产业发展宣传推介等服务。指导和服务全区大健康企业提质增效、拓展市场、兼并重组、做大规模,促进大健康产业科技创新、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等服务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岸区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规划投资科、产业发展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8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330.11万元,主要是根据(南岸委编委〔202016号)文件调入和招录工作人员12人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8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8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6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330.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8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1万元,比2021年增加3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11万元,比2021年增加28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岸委编委〔202016号)文件调入和招录工作人员共12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00万元,比2021年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相关专项工作,主要用于围绕大健康产业,开展产业发展研究、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运行监测调度、企业服务、招商引资、调研考察、项目建设、宣传推介、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大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2021年增加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7万元,比2021年增加7万元,主要用于适时出国(境)考察大健康产业发展状况;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2021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我区大健康产业,预计招商引资、投资来访洽谈人次批次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颖  联系方式: 023-6176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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