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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决算>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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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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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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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17-10-19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9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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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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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行政机关(含临设机构重庆市南岸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电子信息办),内设机构11个:综合科、秘书科、信息科、调研科、督查科、法制科、行政复议科、执法监督报备科、外事侨务科、预案处置科、政务值班科(预警信息发布科)。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岸区目标推进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民生工作办公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政府办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 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 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4. 加强调查研究,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 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6. 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7. 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助区政府领导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区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责任;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涉及区政府的各种法律纠纷,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行政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

8. 负责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处理涉外、涉侨和港澳事务。

9. 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10. 负责全区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全区应急、政务值班、救灾、区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规划方案编制、统筹管理协调、承办督促落实和信息报送发布。

11. 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区电子信息办负责统筹全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政策研究、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重点做好“三统筹、一推进”工作,即统筹信息、统筹政策、统筹资源,推进重点企业、重点工作;负责建设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展示区、国家新型化产业基地(电子信息·物联网)、重庆手机出口基地;完成南岸区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区目标推进办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全区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负责相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统筹规划、任务分解、推进完成、综合协调、检查指导。

(三)区民生办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民生工作综合协调和事务承办;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民生工作任务、规划方案拟定、资料收集、信息统计;负责全区服务群众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区服务群众综合信息平台、呼叫中心建设及人员的管理培训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441.19万元,其他收入58.3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91.40万元,总计2990.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4.92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政策性调增工资、购房补贴、追加智慧南岸体验中心改造专项经费、电子信息招商工作经费、外贸工作经费、重点项目工作经费、侨务慰问及扶贫工作经费等拨款;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3.31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追加政策性调增工资、购房补贴、追加智慧南岸体验中心改造专项经费、电子信息招商工作经费、外贸工作经费、公租房管理专项经费、重点项目工作经费、侨务慰问及扶贫工作经费等拨款。

本部门2016年决算支出2768.41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9.13万元,占83.3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一般事业管理事务支出;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2万元,占7.2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缴纳失业保险支出;3. 医疗卫生支出56.07万元,占2.03%,主要用于:交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3.03万元,占1.56%,主要用于公租房管理专项经费、电子信息招商工作经费等支出;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占0.07%,主要用于:外贸工作经费支出;6. 住房保障支出148.76万元,占5.37%,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职工购房补贴支出。2016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0.21万元,增长33.8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工资、职工购房补贴、专项经费等拨款增加带来的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0.03%,主原因是:年度中执行追加预算项目带来的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6年决算结转结余222.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75.29万元,下降68.11%,主要原因是:群工中心数据平台建设经费、集中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对口联系村社区专项工作经费、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开办经费、民生办各种专项经费、全区重大目标工作推进专项经费、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经费等结转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41.1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41.22万元,总计2882.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1.67万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政策性调增工资、购房补贴、追加智慧南岸体验中心改造专项经费、电子信息招商工作经费、外贸工作经费等拨款;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4.99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年度中追加政策性调增工资、购房补贴、追加智慧南岸体验中心改造专项经费、电子信息招商工作经费、外贸工作经费、公租房管理专项经费等经费拨款。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28.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45.05万元,增长37.5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工资、职工购房补贴、专项经费等拨款增加带来的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数10.76万元,增长0.39%,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执行追加预算项目带来的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8.90万元,占83.5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一般事业管理事务支出;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2万元,占7.3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缴纳失业保险支出;3. 医疗卫生支出56.07万元,占2.06%,主要用于:交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3.03万元,占1.58%,主要用于公租房管理专项经费、电子信息招商工作经费等支出;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占0.07%,主要用于:外贸工作经费支出;6. 住房保障支出148.76万元,占5.4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6.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比上年增加87.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政策性调增工资、购房补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37.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9.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情况

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79.92万元,比年初预算99.50万元,减少19.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律规定,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渝财行〔2013〕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支出2.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17.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交流活动减少。因公出国组团1个,因公出国2人。

2. 公务接待费:2016年支出20.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万元相比,减少2.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会议规模和标准。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2016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6.50万元,减少0.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履行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点维修、加油和保险,杜绝公车私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部门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公出国(境)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3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4批次1667人次,人均接待费0.01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5.1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68万元,比2015年增加32.07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按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2个,涉及支出预算1031.63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2个,涉及支出预算909.35万元。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培训和宣传等具体措施,在全系统提升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701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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