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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决算>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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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8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8
重庆市南岸区归侨侨眷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10-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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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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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工作。

2.依照《侨联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维护侨资、侨属企业合法权益和跟踪服务工作。

3.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

5.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反映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员,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

6.发挥侨联组织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顺应海内外侨胞的文化情结,依照相关规定开展民俗文化交流、纪念重大历史事件等活动,增进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无内设科室,编制人数2人,西部计划志愿者1名,空编1人,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1.47万元,支出总计51.4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6.6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万元,占57%;项目支出22万元,占4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5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43.2万元,减少1.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减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万元,占2.95%,和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21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8万元,较上年减少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29万,较上年增加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1.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海外来南岸区投资考察的侨商侨领侨胞,和国内其他省市区侨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暂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询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侨联下设机构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促使相关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一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都按照年初预算计划,稳步推进实施。一是组织侨联组织、侨界人士等开展活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侨联组织、侨界人士等开展活动,主要产出和效果:组织侨青会联谊会、老归侨联谊会、侨联委员、侨联分会、侨界群众、新侨人士等开展各项联谊交流调研活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推动南岸区经济发展。组织全区侨界学生参加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推动我区侨界小学生与海内外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展现新重庆、新南岸的风采;二是侨界扶贫帮困活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侨界扶贫帮困活动,主要产出和效果:每年传统节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阳)对重点侨界人士和困难归侨侨眷进行走访慰问和重点帮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侨界群众中去。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62988769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归侨侨眷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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