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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决算>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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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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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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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2、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

3、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4、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加强对镇街、村(社区)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估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联系团体会员。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区城乡妇女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协助管理下一级妇联组织领导干部。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区现有15个街镇妇联、151个村居妇联。区妇联还负责对南岸区女企业家协会等4个团体会员和区直机关妇工委等36个单位妇工委(妇委会)的工作指导。

(二)机构设置。南岸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南岸区妇联)成立于1951年,是中共南岸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界妇女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南岸区妇联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核定编制6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内设办公室、基层指导部、权益部3个职能科室,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数7人。直属事业单位1个,南岸区妇女儿童中心,核定编制5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南岸区妇女儿童中心,但是此单位无独立办公场所,无单独开办银行账户,与南岸区妇联合并预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58.83万元,支出总计558.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6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文明城区建设考核经费、重庆市“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系列活动颁奖晚会专项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5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6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文明城区建设考核经费、重庆市“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系列活动颁奖晚会专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5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7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文明城区建设考核经费、重庆市“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系列活动颁奖晚会专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1.17万元,占43.47%;项目支出313.67万元,占56.5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万元,上年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离休费3.99万元结转到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6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15.33万元、行政运行29.18万元、住房公积2.14万元,减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19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16万元,增长17.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死亡抚恤15.33万元、文明城区建设考核经费9万元、重庆市“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系列活动颁奖晚会专项41.94万元、上级专项7万元、调整工资离休费3.99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7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15.33万元、行政运行29.18万元、住房公积2.14万元,减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19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7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15.33万元、文明城区建设考核经费9万元、重庆市“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系列活动颁奖晚会专项41.94万元、上级专项7万元、调整工资离休费3.99万元等 。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万元,上年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离休费3.99万元结转到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68万元,占77.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2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文明城区建设考核经费、群团事业发展资金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94万元,占9.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4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庆市“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系列活动颁奖晚会专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56万元,占13.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死亡抚恤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4万元,占2.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9.24万元,占2.1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其他支出0.0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七一”走访慰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2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积金、死亡抚恤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9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98.7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春节慰问经费。本年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98.7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春节慰问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55.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1.85万元、减少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年初无预算,但年中根据文件要求安排单位1人出国(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主要是用于交流学习台湾文化创意业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初无相关文件支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统战部安排,考察内容和时间不一样。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妇联调研、四川省妇儿工委办、市儿童资源工作中心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9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划拨工会经费,2018年按照政策进行了划拨;办公费有所增加;由于公车改革,本部门无保留用车,差旅费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19年三八节庆祝大会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重庆市“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活动颁奖晚会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0万元。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拓展妇联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30万人,二是妇女群众对妇联工作的满意度85%。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附件1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所属部门

区妇联

所属业务科室

行财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40

执行数


其中:财政资金

240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拓展妇联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

30万人

30万人

100%

40

4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依托“群团之家”,以“家业”为重点,开展订单式服务;健全妇女小组机制;加大培育“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活动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满意

满意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妇女群众对妇联工作的满意度

85%

88%

100%

20

2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240

240

100%

10

10


总分

100

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部门领导:

部门财务负责人:

填报人员:

财政局分管领导:

业务科室负责人:

业务专管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9114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妇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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