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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决算>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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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8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8
重庆市南岸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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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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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2、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

3、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4、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加强对镇街、村(社区)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估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联系团体会员。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区城乡妇女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协助管理下一级妇联组织领导干部。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区现有15个街镇妇联、151个村居妇联。区妇联还负责对南岸区女企业家协会等4个团体会员和区直机关妇工委等36个单位妇工委(妇委会)的工作指导。

(二)机构设置。

南岸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南岸区妇联)成立于1951年,是中共南岸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界妇女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南岸区妇联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核定编制6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内设办公室、基层指导部、权益部3个职能科室,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数7人。直属事业单位1个,南岸区妇女儿童中心,核定编制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24.671万元,支出总计524.67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6.58万元、上升 14.5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正常晋级、公务员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群团子基金、春节慰问经费和七一走访慰问;减少部分两癌慰问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24.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671万元,占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24.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661万元,占38.05%;项目支出325.01万元,占61.9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4.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8万元,上升14.53%。主要原因增加公务员正常晋级、公务员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群团基金、春节慰问经费和七一走访慰问;减少部分两癌慰问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81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增加群团子基金、春节慰问经费和七一走访慰问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4.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58万元,上升14.5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正常晋级、公务员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群团子基金、春节慰问经费和七一走访慰问;减少两癌慰问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81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增加群团子基金、春节慰问经费和七一走访慰问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352万元,占85.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正常晋级、公务员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群团子基金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329万元,占1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减少离退休统发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他支出6.24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春节慰问经费和七一走访慰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829万元,较上年增加2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发离退休费、公务员正常晋级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非统发离退休费、医疗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1.83万元,较上年增加2.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本年无结转(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去年下半年实施公车改革后,无保留公务用车,无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产生。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68万元,主要是用于加强渝台两地幼儿教育基层交流,巩固2017年4月11日海峡两岸(重庆)幼儿教育产学研大会幼教论坛交流成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开支。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妇联巾帼园、巫溪县妇联、扬州市妇联、丰都县妇联调研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次,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维护费产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9.47万元,下降54.1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无燃油费、路桥保险、维修费、车辆运行杂费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触控一体机、办公用品、电脑、三八节庆祝大会舞美设计设备租赁及晚会现场执行、节目视频制作及全场节目录制、优秀女性及家庭视频制作展播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无编制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62989114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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