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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决算>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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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19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9
重庆市南岸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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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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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2、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

3、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4、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加强对镇街、村(社区)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估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联系团体会员。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区城乡妇女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协助管理下一级妇联组织领导干部。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区现有15个街镇妇联、151个村居妇联。区妇联还负责对南岸区女企业家协会等4个团体会员和区直机关妇工委等36个单位妇工委(妇委会)的工作指导。

(二)机构设置。

南岸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南岸区妇联)成立于1951年,是中共南岸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界妇女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南岸区妇联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核定编制6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内设办公室、基层指导部、权益部3个职能科室,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数8人。直属事业单位1个,南岸区妇女儿童中心,核定编制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56.75万元,支出总计458.0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2.70万元、增长45.44%,主要原因是增加区级民生实事困难“两癌”妇女救助金、增人增资、公务员正常晋级、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离退休费、补发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支出增加146.09万元,增长46.82%,主要原因增加区级民生实事困难“两癌”妇女救助金、增人增资、公务员正常晋级、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离退休费、补发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5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7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5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0万元,占38.68%;项目支出280.89万元,占61.32%。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尾款1.34万元,已经产生服务,但是没有票据,没有及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70万元,增长45.44%。主要原因是增加区级民生实事困难“两癌”妇女救助金、公务员正常晋级、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离退休费、补发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38万元,增长38.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区级民生实事困难“两癌”妇女救助金、公务员正常晋级、增发离退休费、补发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09万元,增长46.82%。主要原因增加区级民生实事困难“两癌”妇女救助金、公务员正常晋级、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离退休费、补发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07万元,增长36.74%。主要原因是增加区级民生实事困难“两癌”妇女救助金、公务员正常晋级、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离退休费、补发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19万元,占81.25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区级民生实事困难“两癌”妇女救助金、公务员正常晋级、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离退休费、补发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4万元,占13.65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社保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8万元,占1.96 %,较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4.38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2015年及以前年度住房补贴7.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48万元,较上年增加25.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按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发离退休费、离休干部高龄津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退休费、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39.72万元,较上年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2016年6月,实施公车改革,下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6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7月公车改革后,无保留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妇联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区县妇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群团改革,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保有量为1辆,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无保留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2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8.64元,车均维护费2.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4.11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妇儿中心下半年新进人员1人,增加的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上半年,区妇联有公务用车1辆,于6月30日交机关事务局,之后无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较上年采购支出数减少43.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府采购OA办公系统和微信,2016年无此项目发生。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编制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9114。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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