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巩固督察整改成效,确保我区突出环境问题真改实改。3月17日,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披露已整改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
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办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击现场)方式,沿着长江沿线开展暗查暗访,对长江岸线乱占整治情况、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原址污染防治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部分点位进行了采样监测,对暗访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及时交办给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整改。
疑似码头-014整改前
疑似码头-014整改后
今后,我区将灵活运用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暗访,排查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警示促重视、警示促落实、警示促整改作用。通过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长效整改,消化问题存量、严防问题增量,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提供重要保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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