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J9)
日期:2021-01-12 15:2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1-01-12 15:25
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对督察发现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
整改牵头单位 |
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
整改目标 |
完成《督察报告》涉及南岸的符合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生态环境问题办理工作。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2020年8月底前,认真调查核实《督察报告》反馈涉及南岸的问题有关情况,对符合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依法、及时提起公益诉讼。2、2020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相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3、2020年12月底前,开展生态环境专项巡查,对符合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问题,及时提起公益诉讼,限时办理到位。4、适时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跟踪回访工作,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回潮。5、加强与河长办、林长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用好生态环保跨部门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能力和水平。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督察报告》反馈涉及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份,行政机关整改率达100%,经审查无符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二是截至2020年12月,区检察院、院未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三是分别开展“固体废物”“三乱整治”“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巡查活动,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固体废物600余吨,对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治。经审查无符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四是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未发现整改反弹回潮问题。五是加强生态环保跨部门协作,与区生态环境局签订《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办法》,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河长办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
整改时间 |
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刘老师;62989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