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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整改措施12)
日期:2019-06-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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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措施  

《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问题清单》28个措施之措施12:加快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整改情况  

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6个镇1个街道管辖区域,共4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4.4万余人,按照户集、村收、镇街转运、区域处理的工作模式,由村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镇街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最后由区固废公司将垃圾运往市级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目前全区48个行政村共配置垃圾收集桶(箱)2120个(其中垃圾箱466个,垃圾桶1654个),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不包括村内收集车辆)21辆,镇街垃圾中转站9座,村收工作落实到实处。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日常清运处理总量6576吨,20191~4月农村生活垃圾日常清运处理总量2192吨,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9%。该项工作已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了完善的户集、村收、镇街转运、区域处理收运体系,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了市级验收,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住建部的检查验收。  

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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