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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问题9)
日期:2018-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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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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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问题

小、散、乱、污企业普遍存在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如重庆绿光印务有限公司PS板、含油墨废水等危险废物无暂存间、无标识、无台账记录、危废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重庆油润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不同种类和性质的危废混堆,暂存场所四周废油跑冒滴漏严重。重庆创和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与危废混堆。重庆毅升诚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处置废机油。涂山镇莲花村小模具加工厂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危险废物,无制度、无台账、无转移处置协议、无“三防”措施等。

二、整改措施

1.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小、散、乱、污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等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 督促重庆绿光印务有限公司完成危险废物无暂存间、无标识、无台账记录、危废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等问题整改;督促重庆油润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危废暂存间不同种类和性质危废混堆、废油跑冒滴漏等问题整改;督促重庆创和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生活垃圾与危废混堆问题整改;督促重庆毅升诚运输有限公司完成违法处置废机油问题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关停搬迁。

3. 加强涂山镇莲花村小模具加工厂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三防”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和台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转移处置协议,避免危险废物违法处置。对企业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关停搬迁。

三、完成情况

1. 2018年9月17日南岸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南岸区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环委办法〔2018〕16号),强化了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及经开区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实行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工作,我区58家重点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处置规范化。2018年以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处罚危险废物贮存不符合规范、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案件共计25件,处罚金额共计64万。

2. 南岸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绿光印务有限公司危废贮存不规范和危废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该企业已关闭。南岸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督促重庆油润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危废贮存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完成了整改,2018年7月因征地拆迁该企业已搬迁。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创和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目前该企业已搬迁。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和迎龙镇对重庆毅升诚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处置废机油的问题进行了联合调查,经查反馈问题中的重庆毅升诚运输有限公司实际为重庆埔诺物流有限公司的公司内部汽车维修点,现场检查时未见有废机油,重庆埔诺物流有限公司表示不在该维修点进行机油更换作业。

3. 经调查,涂山镇莲花村小模具加工厂为刘强经营的莲花村模具加工厂,南岸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厂未落实“三防”措施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该企业已搬迁。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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