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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问题48)
日期:2018-1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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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问题

在巡河中,对雨污混排、水质变化等现象未报告未处置。如市政排口雨污混排;渔溪河迎龙镇段水体富营养化。

二、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巡河,对巡河中发现的雨污混排、水质变化、漂浮物聚集、垃圾占用河道等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置。

2、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渔溪河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避免水体富营养化。

三、完成情况

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河长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巡河,上报巡河情况,及时处理巡河发现问题。区河长办发文要求各街镇加强河库巡查工作,落实河道管护及保洁责任落实;印发了整改方案,督查整改落实。区农委积极争取区级补助资金,向相关镇街下达115万河流管护资金,用于镇街开展河流清漂等日常管护工作。督促相关镇街完成渔溪河贾家沟、桶颈沟等河段水葫芦清理,目前渔溪河等河段河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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