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长生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和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家庭住址 |
残疾等级 |
享受类型 |
1 |
刘*昌 |
长生桥镇创智路206号5幢18-2 |
视力1级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2 |
宋*伟 |
长生桥镇永宁路19号52幢10-3 |
视力2级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3 |
高*明 |
长生桥镇通汇路1号6幢4单元5-2 |
肢体1级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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