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迎龙镇>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733983155K/2020-0480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5
迎龙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05 17:12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0-11-05 17:12
字号:
分享: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化建设工作,协调规划建设管理,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市政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三峡移民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殡葬改革等社会事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或配合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等工作。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居(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调解民事纠纷,接待上访群众,处理事故苗头,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及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南岸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迎龙镇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岸委编委〔2019〕9号)文件,迎龙镇党委、人民政府内设9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核定机关编制数共计31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2016年核定机关工勤人员2人,南岸编办〔2016〕26号核销机关工勤编制1名)。设置事业单位6个,共计编制数19名: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文化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核定事业编制3名,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2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4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此外还有1个参公事业单位迎龙镇城管执法大队,归属于区城管执法局,编制4名。所有部门未单独建账,与镇政府机关合并建账核算。

2019年我镇行政事业编制共54人,实有42人。其中行政机关编制31人,实有30人。城管执法大队编制4人,实有4人。文化服务中心编制3人,实有1人。农业服务中心编制4人,实有5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编制3人,实有2人。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2人,实有0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编制3人,实有0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4人,实有0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迎龙镇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迎龙镇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个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迎龙镇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已于2020年4月底完成,改革完成后,我镇行政事业编制共54人,实有48人。其中行政机关编制31人,实有30人;城管执法大队编制4人,实有4人;文化服务中心编制3人,实有2人;农业服务中心编制4人,实有3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编制3人,实有2人;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2人,实有2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编制3人,实有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4人,实有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705.48万元,支出总计5705.4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与年末结转结余均为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5.05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调整文件(渝财建〔2019〕244号、渝财社〔2019〕116号、渝财产业〔2018〕298号、渝财综〔2019〕5号、渝财农〔2018〕47号、渝财农〔2018〕43号)等文件,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补助增长至2606万元,本级财政收支均增长。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7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5.05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补助收入增长至2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5.4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7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5.05 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补助支出增长至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9万元,占20.7%;项目支出4522.58万元,占79.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05.48万元。与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5.05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调整文件(渝财建〔2019〕244号、渝财社〔2019〕116号、渝财产业〔2018〕298号、渝财综〔2019〕5号、渝财农〔2018〕47号、渝财农〔2018〕43号)等文件,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补助增长至2606万元,本级财政收支均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6.39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调整文件(渝财建〔2019〕244号、渝财社〔2019〕116号、渝财产业〔2018〕298号、渝财综〔2019〕5号、渝财农〔2018〕47号、渝财农〔2018〕43号)等文件,区财政预算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项补助收入增长至23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8.69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补助2606万元,如:单位追加 ―0257、0721特色小镇建设资金800万元;单位追加 ―0204、0819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49万元;单位追加 ―0924、0960、0191、0923、0051等民政优抚社会救助资金486万元等。同时,根据区人社区2018年12月24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报批工作的通知》、南岸委发〔2019〕25号文件关于2018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迎龙镇考核为优秀等次),增加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162万元。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6.39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项补助收入增长至232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决算数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8.77万元,占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77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99万元以及南岸委发〔2019〕25号文件关于2018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迎龙镇考核为优秀等次),增加人员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156.84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4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37万元以及增加两会维稳经费等。

(3)教育支出6.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上级部门加大了教育帮扶力度,本级支出相应减少。

(4)科学技术支出21.17万元,占0.4%,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19万元,本级相应增加相关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113.5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9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71万元,本级调整相应预算支出。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1.35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35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433万元,本级调整相应预算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123.4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1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19万元,本级调整相应预算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8.3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1.69万元,下降 72.3%,主要原因是本级节能环保项目未实施,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 8万元,本级调整相应预算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1123.07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07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 600万元,本级调整相应预算支出。

(10)农林水支出1396.43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43万元,增长344.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865万元,本级调整相应预算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下降 47.5%,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未实施,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9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3.4万元,占3.0%,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163.4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60.03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3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2万元,占0.1%,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资金3万元,本级调整相应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54.1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根据区人社区2018年12月24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报批工作的通知》、南岸委发〔2019〕25号文件关于2018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迎龙镇考核为优秀等次),增加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16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8.23万元,增长 2.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办公耗材等经费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7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66万元,增长369.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基金项目资金变化。本年支出27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66万元,增长369.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预算追加专项基金项目资金变化。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公务用车保留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次,接待人次400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7万元(运行费用2.63万元/车·年),公务接待费用1.78万元(0.004万元/人·次),共计17.55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2.5%,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一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持续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严格规范因公出国活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车购置费用0万元,本单位未新增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23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规范公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1.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22万元,下降 11.0%,主要原因是持续性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较上年支出数下降 75.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0次,公务用车保留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次,接待人次40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7万元,运行费用2.63万元/车·年,公务接待费用1.78万元,0.004万元/人·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万元,增长 10.7%,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后增加办公设备用品等支出25万元。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5.12减少 3.76万元,减少24.9%,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召开,控制会议经费支出。(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8.34减少 0.4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需要合理安排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按照“预算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开展了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选择2018年3个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专项,包括“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项目、场镇清扫保洁项目、城管执法项目,涉及评价资金416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被评价项目总体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4.5分、场镇清扫保洁项目自评得分85分,绩效自评价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环境、社会效益,对环境卫生、乡镇风貌和文明城区建设等产生了积极的可持续影响。城管执法项目自评得分87分,绩效自评价情况良,资金使用和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对整治辖区违法建筑、占道经营等问题取得了实效,城管执法人员管理综合水平以及城管管理综合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南岸区2018年建设“三生三宜”品质城市暨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建设重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迎龙镇对村(社区)印发《迎龙镇2018年“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南迎府发〔2018〕20号)文件,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落实项目目标责任制、每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1)数量指标。根据回收的问卷调查统计汇总评分,全镇“脏乱差丑”整治(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知晓率达到97%以上。

(2)质量指标。通过南岸区2018年建设“三生三宜”品质城市暨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建设重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对照检查,迎龙镇2018年三生三宜品质建设项目排名街镇第2名,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目标任务。

(3)时效指标。2018年,迎龙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各阶段目标任务。

(4)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按照绩效目标控制在预算内,全年未超出预算。

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全镇“脏乱差丑”整治,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有较大改善,但是维持状况不理想,仍然存在脏乱情况。下一步,项目将加强巡视巡查,落实清扫保洁人员,持续保持辖区卫生环境整洁有序。

二是辖区环境进一步美化,城市品质得到提升,但是未系统打造绿化景观,美化程度不理想。下一步,项目将继续投入绿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打造美丽的宜居环境。

三是提供就业岗位贡献一般,对经济作用不明显。下一步,项目将继续投入资金用于人力劳务成本,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四是资金拨付存在延迟现象,未及时兑付考核经费。下一步,项目将及时组织巡查考核,按时兑付考核经费。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项目

联系人
及电话

联系人:陈幸

联系电话:023-89882591

主管部门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人民政府

预算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79

79

79

100%


其中:财政 资金

79

79

79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快“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  

一是严格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整治占道经营、骑门摊、游摊850余个,制止劝离占道停车506台次。二是全面治理环境卫生。全年累计清运生活垃圾约3500余吨,冲洗农贸市场125次,冲洗主次干道220次。三是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清除绿化带杂草4000余平方米,补栽草本植物2000余平方米。四是强化市政设施维护。维修黄明路和迎龙正街路灯88盏,更换线路700余米,清掏无主化粪池13个。五是夯实“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城市管理“五长制”、常态开展“马路办公”。六是常态开展全民动手活动49次,出动6800人次。八是及时处理第三方考评、曝光督办和上级暗查发现问题960个。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镇“脏乱差丑”整治知晓率


全镇“脏乱差丑”整治知晓率达到90% 

96%

原因:宣传方式单一,未达到全覆盖效果。

改进措施:增加宣传方式,扩大知晓率。

项目完成质量情况


完成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考核目标,任务完成100% 

100%


按时完成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情况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及时率100%

100%


项目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在预算内


项目成本不超出预算97万

100%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稳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民调结果满意度有所上升

100%


对辖区环境的改善程度


通过全镇“脏乱差丑”整治,辖区卫生状况有较大改善,场镇公共区域清扫保洁面积达90%以上

100%


环境卫生得到持续维护,市容市貌持续改善,文明城区建设得到持续维护


环境卫生得到持续维护,市容市貌持续改善,文明城区建设得到持续维护,保持全国文明城区称号

100%


“脏乱差丑”整治满意度


“脏乱差丑”整治满意度达到90%

96%

原因:环境清扫保洁保持时间有待增长。

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长时间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90%

100%


项目资金实际到位率


项目资金实际到位率100%

100%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98825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