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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街道>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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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8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8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坪街道办事处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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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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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性质

南岸区南坪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设有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区建设管理科(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物业管理指导科)、经济发展科5个科室;有南坪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南坪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南坪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南坪街道执法大队(挂)4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执法大队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人数70人。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数66人,退休人员21人。街道辖区共有13个社区,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共121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在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

2、根据市、区社区建设规划,制定辖区社区建设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居民共同搞好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3、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对辖区脏、乱、差负责全面整治。对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4、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卫生保健、计划生育、统计、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5、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提供房屋租赁户的综合管理。

6、负责管理辖区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做好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7、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9、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10、及时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449.7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为8218.95万元,年初结转230.84万元,支出总计8297.8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总收入增加2525.62万元,增长42.63%,其中预算收入增加240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比上年新增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搬迁项目经费2066.3万元,二贸正扬市场运行维护整治经费168.36万元,南坪东路一巷5号边坡排危经费39.5万元,南坪新华园边坡排危经费14万元,阳光社区福红路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经费103.51万元,党建等其他经费11.84万元。支出增加2604.56万元,增长45.75%,主要原因是新增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搬迁项目支出2066.3万元,二贸正扬市场运行维护整治支出95.2万元,南坪东路一巷5号边坡排危支出17.76万元,阳光社区福红路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支出103.51万元,玛瑙社区综合整治工程支出130.76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支出191.0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29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54万元,占18.37%;项目支出6773.35万元,占81.6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151.9万元,较上年减少78.9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经费和工程类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18.9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3.51万元,增长41.33%,主要原因是新增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搬迁项目经费2066.3万元,二贸正扬市场运行维护整治经费168.36万元,南坪东路一巷5号边坡排危经费39.5万元,南坪新华园边坡排危经费14万元,阳光社区福红路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经费103.51万元,党建等其他经费11.84万元。支出增加2604.56万元,增长45.75%,主要原因是新增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搬迁项目支出2066.3万元,二贸正扬市场运行维护整治支出95.2万元,南坪东路一巷5号边坡排危支出17.76万元,阳光社区福红路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支出103.51万元,玛瑙社区综合整治工程支出130.76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支出191.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7.87万元,增长118.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搬迁项目经费2066.3万元,城市维护管理经费1003.2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191.03万元,民政经费、低保金及其他经费1197.34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4.56万元,增长45.75%。主要原因是新增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搬迁项目支出2066.3万元,二贸正扬市场运行维护整治支出95.2万元,南坪东路一巷5号边坡排危支出17.76万元,阳光社区福红路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支出103.51万元,玛瑙社区综合整治工程支出130.76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支出191.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36.81万元,增长120.63%。主要原因是新增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搬迁项目支出2066.3万元,城市维护管理支出1003.2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支出191.03万元,民政经费、低保金及其他经费支出1276.2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5.19万元,占5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4.57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南坪正街87号89号D级危房排危项目等经费;科学技术支出11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普大学教学点、LED显示屏等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12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指标调减;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41.53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6.93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经费,以及民政经费、低保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13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经费;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乡镇机构环保能力专项经费;城乡社区支出1633.59万元,占19.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9.6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城市管理维护、阳光社区福红路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等经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2016年安全生产考核等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5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菜市场管理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292.63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2014年以前及2015年度住房补贴;其他支出19.71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七一”走访慰问,贫困、重点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02万元,较上年增加61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2014年以前及2015年度住房补贴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0.52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增加,部分办公费由项目支出调到基本支出核算,另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城管执法、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7.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街道参观微企孵化基地管理、社会治理创新、社区基层党建等,以及信访维稳重点群体和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餐费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15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1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等日常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31.81万元,增加148.5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增加,部分办公费由项目支出调到基本支出核算,另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城管执法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两建一创”、卫生城区等宣传资料制作、社区消防器材、养老服务站设施设备、各项便民改造工程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69.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支出均按照相关依据立项 ,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执行,均完成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例如:联系电话:023-62909809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坪街道办事处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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