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龙门浩街道>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733983155K/2019-0368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龙门浩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6:48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19-10-28 16:48
字号:
分享: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制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证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10.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消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1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2.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属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区建设管理科、城市管理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科5个职能科室,以及社会保障服务所、环境卫生管理所、文化服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街道辖上浩、下浩、上新街、下新街、一天门5 个社区居委会。街道编制人数4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2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895.88万元,支出总计3895.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52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较多,主要包括追加安排了民政事业费专项、城市低保金、马鞍山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紫剑武馆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信访维稳、民政以奖代补,以及元旦春节民政对象慰问、走访慰问党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9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16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较多,主要民政事业费专项、城市低保金、马鞍山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紫剑武馆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信访维稳、民政以奖代补,以及元旦春节民政对象慰问、走访慰问党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5.5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3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0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4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较多,主要有民政事业费专项、城市低保金、马鞍山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紫剑武馆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信访维稳、民政以奖代补,以及元旦春节民政对象慰问、走访慰问党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经费。其中:基本支出858.92万元,占22.58%;项目支出2944.49万元,占77.4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11万元,增长25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15.7万元,人大事务结转3万元,城市低保金结转71.83万元,临时救助结转1.9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9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16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较多,主要有民政事业费专项、城市低保金、马鞍山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紫剑武馆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信访维稳、民政以奖代补,以及元旦春节民政对象慰问、走访慰问党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5万元,增长23.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民政事业费114.07万元、城市低保金93.36万元、马鞍山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款94万元、紫剑武馆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工程款28.66万元、“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经费88万元、信访维稳经费125万元、民政以奖代补经费21万元,以及元旦春节民政对象慰问、走访慰问党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政府性基金115.5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4万元,增长16.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03万元,增长20.81%。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较多,主要民政事业费专项、城市低保金、马鞍山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紫剑武馆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信访维稳、民政以奖代补,以及元旦春节民政对象慰问、走访慰问党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11万元,增长25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15.7万元,人大事务结转3万元,城市低保金结转71.83万元,临时救助结转1.94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7.99万元,占36.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91万元,增长12.12%,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社区组织运转等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9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信访维稳专项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1.6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科普大学教学点补助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94万元,占0.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3万元,增长55.52%,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补助、免费开放补助等经费。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23.06万元,占3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4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城市低保金、民政事业费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04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0.69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833.3万元,占2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97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马鞍山片区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紫剑武馆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

(9)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 “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经费。

(10)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公路养护经费。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经费、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长江过道(南站)提档升级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经费、龙门浩老街历史文化街区陈列室项目前期建设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36.06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115.53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3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了元旦春节民政对象慰问、走访慰问党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等政府性基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3万元,下降13.19%,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缴了2014年10月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导致基数变大,以及单位职工退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20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部门商品价格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39万元,增长779.22%,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社区健身点经费、微型少年宫经费、老党员走访慰问经费、社会救助资金、严重精神病患者经费等。本年支出11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39万元,增长779.22%,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社区健身点经费、微型少年宫经费、老党员走访慰问经费、社会救助资金、严重精神病患者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3万元,下降57.1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年初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3万元,下降21.8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去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在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2018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度均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7万元,下降38.6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3万元,下降15.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万元,下降75.9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部门商品价格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更新办公设备、清扫保洁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30.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支出均按照相关立项依据立项,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执行,均完成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党务政务综合管理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4.02万元,执行数为25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科服务窗口办件量完成18261件、完成党员轮训921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达到16次等,二是全科服务窗口办结率达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升。改进措施: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及服务质量,确保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党务政务综合管理类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54.02

执行数

254.02

其中:财政资金

254.02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254.02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科服务窗口办件量

18000

18261

100%

25

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党员轮训人次

900人次

921人次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次数

16

16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全科服务窗口办结率

98%

98%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服务辖区群众

41775

41775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较满意

90%

20

18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254.02

254.02

100%

10

10


总分

98


2. 社区管理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8万元,执行数为2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辖区5个社区正常运转,二是开展城市低保入户665人次,组织召开低保民主评议20次,三是服务辖区居民41775人。发现的问题:居民满意度还有待提升。改进措施:下一步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社区管理类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55.8

执行数

255.8

其中:财政资金

255.8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255.8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社区正常运转个数

5

5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市低保入户人次

650人次

665人次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民主评议次数

20

2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工作人员人数

38

38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服务辖区居民人数

41775

41775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较满意

90%

20

18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255.8

255.8

100%

10

10


总分

98


3. 公共事务服务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4.23万元,执行数为41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社会治安防控巡逻11122人次,完成综治巡逻次数1135次,辖区日常巡逻覆盖率达100%,二是全年安全专项排查212次,三是培训统计人员265人次。发现的问题:社会治安防控及综治巡逻质量还有待进步提高。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人员及综治巡逻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二是加强日常巡逻力度和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公共事务服务类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414.23

执行数

414.23

其中:财政资金

414.23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414.23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会治安防控巡逻人次

10950人次

11122人次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综治巡逻次数

1100

1135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全专项排查次数

200

212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统计人员人次

230人次

265人次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日常巡逻覆盖率

100%

100%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较满意

90%

20

18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414.23

414.23

100%

10

10


总分

98


4. 城管执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18万元,执行数为15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城管执法街面巡查12520人次,街面巡查覆盖率达100%,二是全年拆除存量违章建筑面积6000㎡,拆除破损广告牌208张,整治规范占道违规经营点311个,三是数字化处理率达100%,辖区市容秩序保持较好。发现的问题:违规占道经营时有发生,群众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加强日常巡逻,提高巡逻质量,及时劝阻占道摊户,不断改善辖区市容秩序,提高群众满意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管执法经费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155.18

执行数

155.18

其中:财政资金

155.18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55.18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执法巡查人次

12000人次

12520人次

100%

9

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拆除存量违章建筑面积

6000

60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拆除破损广告牌

200

208

100%

7

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整治规范占道违规经营点

300

311

100%

7

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执法服装配置率

100%

100%

100%

2

2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街面巡查覆盖率达

100%

100%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数字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市容秩序

良好

较好

90%

15

14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辖区群众满意率

满意

较满意

90%

20

18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155.18

155.18

100%

10

10


总分

96.5


5. 城市维护清扫保洁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0.62万元,执行数为38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边坡、院坝的清扫保洁作业共613453㎡,二是完成52个公厕、3个垃圾站、89个无主化粪池是管护,三是完成辖区23737㎡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四是辖区化粪池、公厕安全运行率达100%,暴露垃圾及时清运率达96%,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较好。发现的问题:清扫保洁存在有死角、暴露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高。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强对街面的巡逻力度,严格执行清扫保洁作业合同,加强对作业公司的考核,不断改善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满意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市维护清扫保洁费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380.62

执行数

380.62

其中:财政资金

380.62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380.62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清扫保洁作业面积

613453

613453

100%

15

1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厕保洁管护

52

52

100%

6

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站保洁管护

3

3

100%

2

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无主化粪池管理

89

89

100%

7

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园林绿化管护

23737

23737

100%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道树数量

1700

1700

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化粪池、公厕安全运行率

100%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暴露垃圾及时清运率

100%

96%

96%

10

9.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环境卫生状况

良好

较好

90%

10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辖区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

100%

85%

85%

20

17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380.62

380.62

100%

10

10


总分

95.6


6. 生活救助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7.58万元,执行数为747.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5人、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975人、发放老人福利33人、发放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助177人、发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人、发放儿童福利1人、发放事业单位离退休1人,二是符合条件享受待遇的民政对象覆盖率达100%。发现的问题:民政对象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民政对象进行政策宣传、解释,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生活救助类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747.58

执行数

747.58

其中:财政资金

747.58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747.58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

45

45

100%

2

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人数

975

975

100%

30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老人福利人数

33

33

100%

2

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1

1

100%

1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儿童福利

1

1

100%

1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事业单位离退休

1

1

100%

1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助

177

177

100%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符合条件享受待遇的民政对象覆盖率

100%

100%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民政对象政策知晓率

95%

90%

95%

15

14.2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100%

20

2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747.58

747.58

100%

10

10


总分

99.25
















7. 优抚安置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22万元,执行数为1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发放死亡抚恤6人、发放伤残抚恤33人、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0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9人、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人、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人、发放其他优抚13人、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9人,二是符合条件享受待遇的民政对象覆盖率达100%。发现的问题:民政对象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民政对象进行政策宣传、解释,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优抚安置类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119.22

执行数

119.22

其中:财政资金

119.22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19.22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死亡抚恤人数

6

6

100%

3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伤残抚恤人数

33

33

100%

9

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人数

40

40

100%

9

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人数

9

9

100%

3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人数

1

1

100%

1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人数

1

1

100%

1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其他优抚支出人数

13

13

100%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数

39

39

100%

9

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符合条件享受待遇的民政对象覆盖率

100%

100%

1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民政对象政策知晓率

95%

90%

95%

15

14.2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100%

20

2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119.22

119.22

100%

10

10


总分

99.25















8. 其他民政事务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重点优扶对象慰问61人,银行代发民政对象补助16500人次,二是民政资金代发及时率达100%,资金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其他民政事务类

所属部门

龙门浩街道

所属业务科室

社保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4

执行数

4

其中:财政资金

4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4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重点优扶对象人数

61

61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银行代发民政对象补助人次

16500人次

16500人次

100%

30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代发及时率

100%

100%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100%

20

2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4

4

100%

10

10


总分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2832876。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龙门浩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