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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浩街道>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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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19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9
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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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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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制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证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10.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消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1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2.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属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区建设管理科、城市管理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科5个职能科室,以及社会保障服务所、环境卫生管理所、文化服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街道辖上浩、下浩、上新街、下新街、一天门5 个社区居委会。编制人数45人,实有在职人数41人,退休15人,社区工作人员3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2304.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1.6万元,上年结转22.95万元),支出总计2304.5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33.59万元、增长11.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老旧城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补助、社区换届选举经费等。支出增加256.55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老旧城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159.4万元,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万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补助24万元,社区换届选举经费10万元等。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22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1.6万元,占100%。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230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8万元,占28.19%;项目支出1654.87万元,占71.81%。

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6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收到老旧城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补助、社区换届选举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16万元,增长20.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老旧城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159.4万元,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万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补助24万元,社区换届选举经费10万元等。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55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老旧城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补助、社区换届选举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16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老旧城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补助、社区换届选举经费等。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7.05万元,占48.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信访维稳经费等预算。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社区警务室经费预算。科学技术支出0.6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补助、科普示范补助等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2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减少2.9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人员调出,并减少相应人员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78万元,占1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退休人员退休金增资、退役安置等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7万元;占1.6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城乡社区支出789.55万元,占34.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工程、拆违整治经费等预算。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经费、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安全生产监管预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3万元,占0.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菜市场管理工作经费、社区商业发展经费、商贸扶持补助、利用内外资工作经费、上浩市级便民商圈提档升级经费等预算。住房保障支出31.27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14万元,较上年减少28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四部分人员和社区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变为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0.54万元,较上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道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的管理,从严审批,杜绝铺张浪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3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街道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13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3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和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46万元,降低23.4%,主要原因是我街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至2016年7月执行公车改革起,我街道实际公务用车4辆,其他车辆按规定已移交区机关事务局,正在办理公开统一拍卖,待进行核销减少车辆账务处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龙门浩街道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4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 年,本单位无开展绩效评估的项目,未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初预算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金额较小且分散,所以并未编制绩效目标及开展绩效评价。年中追加预算项目为转移性支出,由区级相关部门进行编制及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86331009。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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