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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路街道>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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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733983155K/2020-0481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5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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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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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委、政府的决定、指示,在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
      (2)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3)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5)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负责承担政府委托的社区事务工作。负责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辖区党群活动点建设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指导开展居务公开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教育服务站等建设。协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社区养老、社区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
      (7)负责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辖区群众性文娱活动和公益活动。
      (8)负责承担就业、再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工作的政策宣传、培训指导、综合服务及调查统计职责。
      (9)负责服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信息采集、政策咨询、帮扶援助等职责。
     (10)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联系并参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和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是负责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区派出机构。内设9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六个隶属事业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街道辖区共设11 个社区居委会。行政编制人数24人(含司法专项编制2人),参公编制人数25人、事业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20人,参公人员25人、事业人员19人,退休人员18人。社区工作人员99人,聘用城管执法人员85人,流动人口协管员52人。行政公务用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3辆,事业公务用车2辆。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岸委办发〔2019〕21号),街道参照镇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机构设置,体现城市管理特点和社区服务需要,提高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确保街道职能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依法高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9个,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一设置街道事业站所6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下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下达到相应单位,其他财务情况没有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209.39万元,支出总计7209.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01万元,下降 4.8%,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减少了366.01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1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1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减少了36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9.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0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18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3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减少了36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79万元,占19.4%;项目支出5795.2万元,占80.6%。此外,结余分配21.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6.5 %,主要原因是2018结转为工资调标20.09万元,2019年结转为社会化退休化管理21.4万元,因此增加了1.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09.39万元。与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6.01万元,下降 4.8%。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减少了366.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76万元,下降 4.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减少了307.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5.36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追加综合整治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943.73万元, 追加三生三宜经费60万元, 追加低保及各类困难群众民政资金270.4万元,追加社区建设经费199.99万,追加党员经费106.64万元,环保整治经费114.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308.9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减少了308.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4.04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追加综合整治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943.73万元, 追加三生三宜经费60万元, 追加低保及各类困难群众民政资金270.4万元,追加社区建设经费198.67万,追加党员经费106.64万元,环保整治经费114.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2018结转为工资调标20.09万元,2019年结转为社会化退休化管理21.4万元,因此增加了1.31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2.39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62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29.99万元, 党员经费106.64万元,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经费60万元,社区建设经费39.9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46.7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国庆安保维稳35.2万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11.5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9.5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5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科普led屏建设经费16.75万元,科普大学教学点补助经费2.8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8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83万元,增长226.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社区建设经费101.83万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4.21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85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追加了低保及各类困难群众民政资金134.8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75.15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0.22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14.6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6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垃圾分类专项经费58万元,餐饮油烟专项整治9.2万元,哑巴洞生态环境整治经费47.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2836.57万元,占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5.82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追加综合整治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943.73万元,新增绿化管护费45.25万元,旅游厕所维护6.84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93.2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5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39.06万元,人员经费调标1.79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经费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78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目标考核124.48万元、公务员平时考核75.03万元、事业单位人员超额绩效68.12万元在人员经费里核算,2018年在公用经费里进行核算。2019年公积金调标支出31.11万元。其他工资上涨及伙食补助费等费用48.0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4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79.37万元,下降 24.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目标考核79.37万元在人员经费里核算,2018年在公用经费里进行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36万元,下降 31.7%,主要原因是2018年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不再从政府性基金下达预算。减少了全民设施健身点、健身设施配套、民政走访慰问等经费18.36万元。本年支出12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36万元,下降 31.7%,主要原因是2018年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不再从政府性基金下达预算。减少了全民设施健身点、健身设施配套、民政走访慰问等经费18.3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29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之前加班餐费也计入公务接待费,2019年调整至办公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22.23万元,下降 65.1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6万元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14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2.93万元,下降 22.9%,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社区建设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16万元,下降 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19.31万元,下降 9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之前加班餐费也计入公务接待费,2019年调整至办公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3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6批次,34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1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79.37万元,下降 24.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目标考核79.37万元在人员经费里核算,2018年在公用经费里进行核算。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0.03万元,减少18.2%,主要原因是开会次数较少,厉行节约,减少会务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0.02万元,减少2.18%,主要原因是单位培训费主要由新进人员培训及相关业务培训,较上年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突发事件用车,保障单位相关人员能及时到达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党建阵地建设打造、社区办公室物资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5427.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执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部都达到了相应目标,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城市居处环境,美化市容,为建设“三生三宜”城市打好基础,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干净、卫生、靓丽的城市环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8.48万元,执行数为908.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全年辖区清扫保洁环卫工作,二是辖区群众较满意。发现的问题:一是服务群众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加大保护环境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联系人
及电话

023-62808268

主管部门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预算单位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908.48

908.48

908.48

100%


其中:财政 资金

908.48

908.48

908.48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清扫保洁作业面积990464㎡,公厕保洁管护9座,垃圾站保洁管护7个、无主化粪池管理246个、园林绿化管护196883.5㎡、行道树数量8097棵,化粪池、公厕、垃圾站安全运行率达到100%,暴露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完成清扫保洁作业面积990464㎡,公厕保洁管护9座,垃圾站保洁管护7个、无主化粪池管理246个、园林绿化管护196883.5㎡、行道树数量8097棵,化粪池、公厕、垃圾站安全运行率达到100%,暴露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主化粪池管理

个 

245个

245个


园林绿化管护面积

平方米

196613

196613


清扫保洁作业面积

平方米

986972.93

986972.93


公厕保洁管护

9个

9个


垃圾站保洁管护

7个

7个


群众满意率 

百分比

85% 

85% 


环境卫生


良好

良好


环境整治清扫保洁、园林绿化辖区受益居民数

152108人

152108人


化粪池、公厕安全运行率


100%

100%


暴露垃圾及时清运率


100%

100%


维护期限 


长期 

长期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80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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