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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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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19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9
南岸区房屋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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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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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房管局属行政单位,内设6个职能科室:房屋征收科、物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行政编制人数16人、工勤1人。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混编人员37人,房管局机关工作人员共计49人。离退休人员3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6875.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89.36万,占30.4%;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0.52万,占57.8%;其他收入815.83万,占11.8%。

2、2016年度决算支出总计2842.9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840.32万,占30%;项目支出2002.65万,占70%。

3、年末结转结余4032.74万。结转结余原因主要是棚户区修缮加固项目以及老旧居住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大量项目资金未支付,将在2017年大力推进并支付。

4、本单位《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由于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1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70.52万元,期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1542.36万。年初预算数40万元,主要由于本单位为新增部门决算单位,年初预算下达比较笼统,所以导致预决算差异大。

2、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3.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3.66万元。主要原因同上。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5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345.14万元,占13%,商品和服务业等支出0.3万,占0.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97.97万元,占56.6%,住房保障支出800万,占30.2%。

3、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4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费。

公用经费3.55万元,公用经费为计提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由于区财政未安排我局人员资金及公用经费,因此我局其他公用开支全部从项目经费中支出。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869.22万元。结余原因是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3万,相较预算数减少23.37万。由于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一是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故未发生该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费。相较预算数32万,减少了22.81万元。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车辆费用大量减少。公务接待费47.4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1529人次),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相较预算支出减少2.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万元,由于本单位2016年为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我局人员及基本支出也并未由区财政拨款,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从各项目经费里面支出,此处3.55万元为计提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大额政府采购,并且当年上报的政府采购行为在2016年未完成,因此无数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由于本单位今年为新增部门预决算单位,因此未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设置和评价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区房管局计财科

电话:62986072

邮箱:42119245@qq.com

 

 

附件:南岸区房屋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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