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工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II级(橙色)预警和终止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渝汛指〔2021〕21号)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南岸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9月9日9时起,解除长江洪水Ⅲ级(黄色)预警,终止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经济板块发展中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兼顾,密切关注雨水情,做好清淤消杀防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做好防灾减灾,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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