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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南岸医保发〔2025〕17号
局属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南岸医保发〔2020〕1号)、《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险协议机构和医保医师违规违约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南岸医保发〔2020〕3号)2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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