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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办>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1-0005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5
重庆市南岸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4-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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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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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同志的来信、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通畅;二是向有关职能部门转送、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投诉诉求事项;三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市信访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四是指导、核查、督查区级部门、镇街的信访工作及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五是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六是负责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七是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正确处理信访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八是及时、准确的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九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十是统筹负责重大活动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负责区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等;十一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信访办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信访处置科、复查科、督查科)和1个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岸区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内设科室:信息调研科、接访科、群工科、社情民意科4个科室)。

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岸区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6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0.12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21.68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及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21.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6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121.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12万元,比2020年增加12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12万元,比2020年增加2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8万元,比2020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84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5.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屈敏,联系方式:023-62988697

附件下载:

重庆市南岸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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