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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长生桥镇卫生院住院须知
日期:2023-09-2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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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2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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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办理流程:门诊或急诊科医师就诊→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医师开据住院证→门诊部一楼办理住院(身份证、医保卡)复印医保卡到相应科室住院。

出院办理流程:主管医生开据出院证→护士站办理出院→门诊部一楼出入院处办理出院结账。

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6、我院实行药品零利润(即药品进价多少售价多少)。

7、我院是“无红包”医疗机构,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请你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如您对我们有好的建议、投诉、举报,可向所住科室护士长、科主任直接反映,或拨打电话: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2、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能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想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咨询。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及陪护管理制度,我院查房时间每天8:30-10:30,14: 30-16:30。

4、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5、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

6、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8、病房为您免费提供床上用品,其他面盆、便器等为一次性物品请自己准备,您需保护好病房内一切设施。病区设有电热水器、电开水器、空调、中心吸氧等,使用空调、吸氧时另行收费。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9、你已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请你熟知本场所疏散逃生通道。

10、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拴死。病人和家属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病人家属禁止躺、坐病床。陪护病人如另需床位,需提前告知,并按陪护床标准收费。

11、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2、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禁止向窗外扔物品,因此造成路人伤亡者,由当事人负全责。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

13、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14、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5、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新型电信网络等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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