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元) | 处罚程序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重庆国晟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 南岸卫医罚〔2026〕8号 | 医院 | 重庆国晟中西医结合医院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即查见的病案号为202002746的住院病案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未有医师签名。 | 1.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并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准编码YL110A),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未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干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并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准编码YLOO7A),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25000 | 普通程序 | 2026/6/3 |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重庆懒鹿恒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南岸卫公罚〔2026〕1号 | 旅店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杯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保洁。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警告 | 普通程序 | 2026/6/26 |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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