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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1-0008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9
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4-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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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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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10个方面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级单位);下属南岸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南岸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党政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科。

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9名,工勤1名。南岸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编制参公20名,工勤2名。南岸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根据南岸区委《南岸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通知》(南岸委发〔2019〕43号)要求,新设立的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力量更好地为军人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更好地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185.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8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185.11万元。其中:国防支出1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53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31万元,住房保障30.14万元,其他支出3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680.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1.0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99.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85.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5.11万元,比2020年增加68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73万元,比2020年增加81.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项目支出9378.38万元,比2020年增加599.44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抚恤及部队移交地方安置项目。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比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2.17万元,比上年增长1.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78.3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  丽  联系方式:023-62989559  


附件下载:

重庆市南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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