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拟审批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6〕12号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于近期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023-62825147;023-62915003。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政编码:4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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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类别 |
受理日期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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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鸣洋塑料件生产加工项目 |
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1号(房产证地址南岸区蔷薇路23号) |
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 |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告知承诺制 |
2025.4.20 |
租用重庆都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1号(房产证地址南岸区蔷薇路23号)二期1#厂房、2#办公宿舍楼、3#厂房,购买注塑机、压合机、点胶机器人、焊接机器人等设备,建设重庆鸣洋塑料件生产加工项目,预计建成后达到年产汽车内外饰件264万件的生产产能。 |
1、大气环境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8台注塑机,单个集气罩面积0.25㎡,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其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总风量10000m³/h。 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1台破碎机,集气罩面积0.84㎡,控制风速不低于0.5m/s,其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无组织排放位置,总风量4000m³/h。 点胶压合废气:封闭车间经负压抽吸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点胶机器人1台、压合机8台,点胶房换风次数60次/h,总风量8000m³/h。 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DA010)排放。2个灶头,风量为4000m³/h。 2、地表水环境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8m³/d)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塔循环废水一并排入重庆都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70m³/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茶园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东、西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南侧、北侧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1#厂房西侧,建筑面积约8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新建1个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3#厂房西北侧,建筑面积约16㎡。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
公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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