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拟审批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59号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于近期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023-62825147;023-62915003。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政编码:40133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类别 |
受理日期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
1 |
中国石油五公里加油站扩能改造项目 |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四公里399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
重庆良拓生态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025.12.23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109m2,建筑面积993.75m²,占地面积不变,改扩建后项目设置4个加油岛,配有四枪式加油机4台,设计30m3×1个92#汽油罐,30m3×1个95#汽油罐,20m3×1个98#汽油罐,20m3×1个0#柴油罐,设计总容积90m3。增设充电车位35个,充电桩20个,充电枪35把,场站单枪平均功率54.85千瓦。其中120千瓦双枪充电桩15个,480千瓦单枪充电桩5个。换电站利旧换电设备1套,电池仓位40个、充电模块总功率2080千瓦,站区出口侧增设1座通过式洗车机,建成后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 |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50/418-2016) 中标准,营运期项目非甲烷总烃、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区二类区,运营期生化池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的限值。废地表水环境:项目地面清洗废水经截流沟进入三段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上述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H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H12523-2011)本项目为声功能二类区,项目东侧为学府大道,属于主干道,则本项目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H12348-2008)4类标准其中,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H12348-2008)2类标准。 |
|
2 |
锂电池专用材料制造技改项目 |
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6号 |
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2025.12.23 |
利用现有厂房,淘汰部分羧甲基纤维素钠生产装置设备,利用其及相邻的CMC-Li中试装置占地,进行CMC-Li生产装置建设。将现有CMC-Li中试装置改造为CMC-Li生产装置,改进物料配比,优化自动化系统控制,增加酸化时长,在锂化工序后增加洗涤工序,产品CMC-Li质量标准由现有企业标准提升至团队标准;利用现有CMC-Li中试装置进行改造,并在现有中试装置基础上新增部分关键生产设备,形成2条CMC-Li生产线,年产1200吨锂电池专用材料。 |
废气:锂车间CMC-Li生产装置设置密闭反应釜、物料罐及管道,汽提工序产生的乙醇蒸汽大部分冷凝回用锂车间生产,少量不凝气(主要为乙醇)经现有1#水环真空系统洗涤,真空排气口设置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废气经新建 “两级水喷淋”处理装置(风量1000m3/h)处理达标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2)排放。产品烘干和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分别收集后经各除尘装置(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合计风量5000m3/h)处理,捕集的粉尘作为产品返回烘干工序,合并废气管道,引至车间楼顶经分别经排气筒DA0013、DA0014高空排放。锂化固液分离产生的乙醇母液经密封管道输送至二期B车间精馏塔进行精馏,精馏产生乙醇蒸汽大部分冷凝回用于二期B车间生产,少量不凝气(主要为乙醇)经二期B车间现有水环真空系统洗涤,真空排气口设置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废气进入现有二期B车间“两级水喷淋”装置(风量40000m3/h)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一根2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地表水环境:依托现有高浓度废水处理装置(设计规模为150t/d,处理工艺为:过滤—膜分离—MVR蒸发—单效蒸发—干化)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5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均质—水解酸化—接触厌氧—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干化渣依托现有干化渣堆场暂存,储存面积约100 m2,交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弃包装材料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储存面积约60 m2,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分类分区存放于危废贮存点,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企业现有危废贮存点1座,位于厂区南侧,储存面积约20m²,危废贮存点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等相关要求执行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并设置标识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
审批全文公示: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