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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45号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拟审批公告表
日期:2025-09-1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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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1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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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拟审批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45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917202592910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023-62825147023-62915003。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2号楼1707,邮政编码:40133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类别

受理日期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重庆经开区B02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

重庆市通江新城片区范围内

重庆广阳湾生态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报告表

2025.9.17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通江新城片区范围内,道路起点于梨花大道三期K0+480(目前未建)顺接,在K0+515.349上跨现状茶园大道,形成立体交叉,道路向北延伸后分别在K0+602.617、K0+621.994上跨轨道6号线铜锣山左、右线隧道,又分别在K0+644.091、K0+679.014下穿长生站场出、入场线高架桥,道路再往北延伸后在K0+777.5上跨渝湘高铁慈母山隧道(已建,暂未通车),设计终点K0+801.114与纵三路南段与支七路东段的交叉口(已建,暂未通车)相接,路线全长321.114m;A匝道为连接梨花大道三期(北段)与茶园大道的道路,设计起点K0+000与规划梨花大道三期顺接,设计终点K0+252.733与茶园大道顺接,路线全长252.733m(含变速车道长);共573.847m。

1、陆生生态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做好施工临时防护工程,生态护坡、截水沟、沉砂池等;项目建成后,对道路人行道、边坡均进行绿化,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完成绿化美化工作,绿化植被应选择本地易生耐活树种。

2、地表水环境

车辆冲洗废水、砂石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由排水沟进入沉砂池经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道路施工场地地势较高一侧设置截水沟,较低一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沉砂池,初期雨水统一收集沉淀后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接入沿线现有污水管网,排至茶园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道路沿线雨水经管网收集后采用重力流方式沿道路坡向至K0+720处经雨水管网排泄至项目东侧420m处的拦马河。雨水管工程实施完毕后,交由市政部门管理、维护,保证通畅。

3、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的,应当取得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在开始施工1日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并在高噪声设备处设置移动式隔声屏等临时措施。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前15日内以及其他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在考场周围100m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

(2)落实施工工地降噪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制定建筑施工降噪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将降噪措施予以公示。在道路建设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对施工现场的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或采用移动式隔声屏,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

施工车辆,尤其是渣土运输车辆,应该严格按照市政部门审批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为防止物料运输造成的人为噪声污染,夜间应减少施工车流量。加强施工区域交通的疏导,避免因车辆阻塞使区域内噪声增加,工程车辆行经施工场区时应采取减速、禁鸣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建立环保信誉档案

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和建设(施工)单位环保信誉档案。对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违法施工的除处罚外,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建筑文明工地的评比资格、降低资质等级。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由于技术条件、施工现场客观环境限制,即使采用了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施工噪声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要向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6)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监督

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措施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得到落实。

(7)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施工期应不定期地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

(8)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减少车辆通行的噪声影响。

(9)在道路两侧进行行道树栽种,降低部分交通噪声影响。

(10)预留噪声治理经费。

4、大气环境

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定时进行洒水降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淀池和截水沟,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渣土或易撒落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或加盖篷布,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区域;使用商品沥青和商业混凝土,采用封闭设备运行和摊铺;焊接管材采用环保焊接材料;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

5、固体废物

按照要求对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弃渣进行妥善处置;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对沥青残渣进行收集并妥善处置;余方外运至重庆广联达总部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回填;桥梁桥墩基础施工过程中排出的钻渣和钻孔泥浆均进入泥浆池临时堆存,经泥浆池晾晒干后,少量泥饼外运至重庆广联达总部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适当位置设置垃圾箱;市政部门负责垃圾收集和路面清扫。

6、环境风险

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和保养;施工废水和泥浆处理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和保养;通过控制车速、管控危化品车辆通行等措施,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等设计施工,设置限速、限重标识,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车行驶。

7、环境管理

配置环保专职人员1~2人,专门负责本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全文公示:渝(南岸)建管公告〔2025〕45号的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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