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4〕20号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023-62825147;023-62915003。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编:401336。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鹰谷光电总部基地一期项目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组团C分区C02-9-9/02地块 |
重庆鹰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在重庆市经开区茶园组团C分区(经开区拓展区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内)建设鹰谷光电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在芯片厂房设置1条6英寸硅基芯片生产线,达产后,年处理6英寸硅基晶圆10万片/年;配套封装、装配车间,年产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组件、模块900万套。 |
1、地表水环境 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含氟废水经“中和+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处理,有机废水经“中和+厌氧+缺氧+好氧气沉淀”处理,研磨废水经“中和+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处理,含磷废水经“中和+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处理后与其余生产废水中和后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后接市政管网排放。 2、大气环境 有机废气、酸碱废气、离子注入废气、外延废气、锅炉废气、焊接废气等各自反应吸收处理后分别满足《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应标准后由DA001-DA008排气筒排出。 3、声环境 合理布置整个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30m2,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建筑面积96m2,污泥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相应的废酸碱、废有机溶剂等收集桶,废液桶装加盖暂存,并配套建设截流沟、收集池,截流沟、地面及收集池采用防腐防渗处理。设有专用标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贮存控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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