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蓝
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
南蓝办〔2021〕11号
关于启动2021年南岸区第四次
空气污染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发展中心、区级相关部门、经开区相关部门: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4月29日-5月2日,我市将迎来一轮连晴高温天气,最高气温将达到33℃,预计将出现一轮臭氧污染过程,我区臭氧超标风险较大。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积极应对空气污染,有效降低臭氧浓度,全力争取优良天数,决定即日起启动我区2021年第四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预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全力开展本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强化晴热高温气象条件下PM2.5、臭氧等大气污染物应对措施,突出工业污染、交通污染、生活污染和扬尘污染控制,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执法,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臭氧浓度快速上升时段(气温较高且阳光照射的12:00-19:00),积极组织汽车和摩托车整车制造、零部件生产、工业涂装、电子设备、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等企业,对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线采取减产、限产或暂停生产等措施,减少该时段溶剂、油漆、粘胶剂等使用;督促加油站储油库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装置,出现异常的应停止加油和及时整改,鼓励引导加油站和储油库夜间装卸油品和实施夜间加油;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暂停作业,加强载货汽车限制行驶和机动车路检路查,严厉打击冒黑烟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督促餐饮业经营者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暂停露天烧烤、露天餐饮制作贩卖类作业;暂停涂装城市桥梁、隧道、道路隔离设施、建筑外墙,铺设沥青路面等公用设施维护类作业;暂停喷洒农药、除草剂或露天焚烧去除树木病虫害等作业。在污染时段要组织人员开展夜间巡查,重点查处施工工地未湿法作业、夜间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建筑运渣车辆冒装撒漏和不按线路行驶、企业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二、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
各区级(含经开区)责任部门加强本部门、行业PM2.5和臭氧污染应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国土所负责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错峰生产的督促检查。
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货车限制行驶督促检查,严厉打击冒黑烟车、黄标车上路及闯禁,对撒漏的渣土运输车要依法查处。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机动车尾气路检和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督促检查。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各自监管的工程建筑、高速路以及码头、土地整治、建筑物拆除、市政管网等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督促落实《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中8项措施,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湿化作业,并严格落实“一点一炮”的措施,裸土覆盖应采用网眼小的防尘网,严禁出现以大网眼防护网充当防尘网的敷衍现象。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高温天气的12:00-19:00期间暂停外墙装饰、喷漆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
区城市管理局督促各镇街加强城市道路应急冲洗,指导高温时段暂停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公用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作业,并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4小时不间断地对冒装撒漏和未冲洗干净的建筑施工和装载河沙、石子等车辆进行查处。
各镇街、发展中心要做好辖区的巡查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辖区餐饮企业的检查,督促其正确使用油烟处理设备,定期运维,做好台账,对存在问题的餐饮企业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反馈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生态环境局,纳入执法检查,同时要加大臭氧告知书的发放力度,鼓励其他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的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或限产。
请各部门、街镇务必重点管控好南坪、茶园、黄桷垭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的各类大气污染,争抢每一个蓝天,并于4月29日起,实时反馈当日污染天气应急落实措施情况,我办会将落实情况录入市局大气污染防治系统,作为各区开展应对工作的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未反馈工作情况的部门视为当日未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望各部门提高认识,引起重视。区蓝天行动督察组对污染控制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及被市督查组通报问题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纳入区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南岸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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