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为抓好当前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保障全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主城都市区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请你单位于5月31日前,对辖区内家具制造、医药制造、汽车(摩托车)制造、包装印刷、机械加工、装备制造、制鞋等重点行业企业的VOCs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治理设施处理技术与排放废气工艺是否匹配、合理;治理设施管道是否存在老旧破损;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是否存在无组织排放;耗材更换、处理等是否符合规范。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为快速推进该项执法检查工作,我局梳理了全区部分涉VOCs重点企业名单,供你单位参考。请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含监察纪录)汇总后于5月28日前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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