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142/2026-0006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7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南岸环罚〔2026〕13号(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 公示
日期:2026-05-07 15:0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6-05-07 15:00
字号:
分享:

被处罚单位: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5035558X9  

负责人*  

经营场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丹龙路19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案,我局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违法事实、证据、陈述申辩(听证)情况、处罚理由

20261120时至202611912时,重庆市南岸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接市生态环境局推送问题线索,20261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丹龙路19号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5台淬火机中有3台正在进行生产作业,其中GC15线的2台淬火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GC01线的1台淬火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直接排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你单位立即停止了5台淬火机作业。经查,你单位202437日发布的《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规定橙色预警下应急减排措施为5台淬火机停止运行。上述行为属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

12026114日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丹龙路19号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拍摄的《视听资料》。

22026114日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丹龙路19号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所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32026121日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制造总监*所作的《调查询问笔录》。

42026121日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制造总监*提供的《2023年重污染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复印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节选)复印件和《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52026121日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系统查询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审核信息截屏。

62026111重庆市南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南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72026112日,南岸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南岸区2026年第一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截图。

82026119日,南岸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南岸区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截图。

92026121日,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提供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收到升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证据1-9证明,20261120时至202611912时,重庆市南岸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接市生态环境局推送问题线索,20261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丹龙路19号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5台淬火机中有3台正在进行生产作业,其中GC15线的2台淬火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GC01线的1台淬火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直接排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你单位立即停止了5台淬火机作业。经查,你单位202437日发布的《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规定橙色预警下应急减排措施为5台淬火机停止运行。上述行为属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102026326日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丹龙路19号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拍摄的《视听资料》。

证据10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重污染橙色预警已经结束,环境违法行为已改正

112026331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提供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造成大气生态环境损害专家评估意见》复印件。

12202641南岸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取的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情况登记表》复印件、《索赔启动登记表》复印件、《索赔终止登记表》复印件。

证据1112证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主动委托专家进行生态损害赔偿评估。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若干问题具体意见的通知》(渝环〔202534号)等规定,你单位本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据此,我局认为你单位本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

132026114日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42026121日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制造总监万*亮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徐*鸣、万*亮)》复印件。

证据1314证明,违法主体为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减少燃煤使用、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施工、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增加人工降雨等应急措施,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应急措施。

根据查明的事实,我局2026325日向你单位直接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南岸环罚告〔202610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渝南岸环改202611号)告知了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听证申请。

我局认为:鉴于你单位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环规〔20256号)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及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多种裁量情节的,按照下列规则实施处罚:(一)具有2个或者2个以上从轻情节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一般按照最低处罚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对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按法定最低处罚幅度实施处罚。

   二、行政处罚依据、种类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土石方作业、建筑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由对其扬尘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环规〔20256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伍万元整

上述款项限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开具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订单》,并持缴款订单到银行柜台缴款或者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描缴款订单上二维码缴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20264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全景政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