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经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17〕10号),经区政府审定后于2017年3月24日公布施行,有效期5年,现有效期即将届满,决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
一、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二、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通知》于2017年3月24日正式发布,现实施即将满五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该《通知》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负责该文件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南岸区经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公布实施后,为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问题。根据区领导“服务要更加精准、政策要更加有力、视野要更加开阔”的工作要求,我区于本《通知》印发后相继出台了《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关于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提振消费活力若干措施》《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新的政策措施与原扶持政策存在重叠,而且《通知》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无继续保留实施的必要,建议予以废止。
三、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通知》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原扶持政策已有新的政策性文件替代,无继续保留实施的必要,建议予以废止。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区司法局在本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对该《通知》予以集中废止。
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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