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指南
一、 办理依据:1、《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2、《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承办机构:南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全体公民
四、服务流程:1、提出咨询申请;2、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3、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及村(居)法律顾问予以咨询解答。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六、咨询方式:1、电话咨询:023--62906148
2、现场到访咨询:南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3、网络平台咨询:“12348”重庆法网、重庆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南岸司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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