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2025年第一季度法律援助信息公开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公开依据和程序:
(一)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3〕16号)。
(二)公开程序。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办案机关通知提供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或者不予法律援助;3.对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或者属于通知辩护情形)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4.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5.法律援助人员提交归档材料;6.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评估人员对案件进行评估;7.法律援助中心依据评估等次发放补贴。
公开内容:
(一)办事指南(依据、条件、程序):详见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渝快办)办事指南(网址:https://zwykb.cq.gov.cn/qxzz/naq/bszn/?rowGuid=7427ce6a-45f0-4f01-a971-2fa3d65b3c60&itemId=c58107a4-6afb-4a4d-8f32-96252db315a8)
(二)资金使用情况: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494160元、值班补贴27200元、代书补贴2200元,合计523560元。
(三)案件办理情况:受理法律援助申请433件,批准433件(刑事71件、民事632件、行政0件),结案634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936.091953万元,为农民工讨薪912.383158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46件次。
(四)质量考核结果:按照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办结的法律援助代理案件中,评定合格等次以上案件634件、占比100%,没有不合格案件。
监督电话:023-629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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