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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74530404/2020-0006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5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0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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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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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5、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6、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8、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措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区工作或定居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综合管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10、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信息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2、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5、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6、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

17、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社会保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综合人事业务科)。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区社会保险局(独立核算)、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独立核算)、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局机关及下属6个事业单位:区社会保险局、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南岸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医疗保障、公务员管理、军转干等相关职能职责分别划分至区医疗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专项经费5400万余元,区人力社保局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594.53万元,支出总计2594.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9.71万元,下降 5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所属专项资金随之划转,包括公费医疗专项、企业军转干专项、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和公务员培训专项。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57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0.99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所属专项资金收入随之划转,包括公费医疗专项、企业军转干专项、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和公务员培训专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7.7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59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8.56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所属专项资金收入随之划转,包括公费医疗专项、企业军转干专项、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和公务员培训专项。其中:基本支出1212.32万元,占46.7%;项目支出1382.21万元,占53.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1.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全部为公费医疗专项资金,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本年度已无此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94.53万元。与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3069.71万元,下降 5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所属专项资金收入随之划转,包括公费医疗专项、企业军转干专项、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和公务员培训专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1.95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所属专项资金收入随之划转,包括公费医疗专项、企业军转干专项、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和公务员培训专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73.74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对应的专项资金预算随之划转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7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9.52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所属专项资金收入随之划转,包括公费医疗专项、企业军转干专项、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和公务员培训专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757万元,下降59.2%。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到相关单位,对应的专项资金预算随之划转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1.15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全部为公费医疗专项资金,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本年度已无此专项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鸿雁计划”奖励人才专项经费市级补助。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77.99万元,占8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5.41万元,下降 4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专项资金随之划转,公务员培训经费、企业军转干和自主择业军转干专项调整预算追减。

(3)卫生健康支出351.79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3.64万元,下降 8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专项资金随之划转,公费医疗专项资金调整预算追减。

(4)住房保障支出59.79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5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加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7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事业单位人员4名,职工工资津补贴调增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3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物管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为0,年末结转结余为0。本年收入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或0.08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七一”走访慰问经费增加。本年支出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或0.08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七一”走访慰问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9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本年有一次大修,公务车维修及油费较上年增加;二是公务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大修一次,导致维修费增加,我局派往市局次数较多,导致油费及保养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单位到我区学习调研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劳动维权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1批次,130人;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48元,车均维护费1.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办公楼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3万元,增长 2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承接了全市大型培训会议、大楼物管费增加等。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 194.8%,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进入最后阶段,加之我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创新执法试验区,大型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8万元,下降 9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公务员培训专项划入组织部,培训费支出大幅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36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7个专项综合自评分均达到85分以上,总体情况良好,但预算执行情况略有偏差,预算的精准性有待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人社综合管理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到达95.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9000人,慰问区内正高级专家86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7万元,执行数为312.51万元,完成预算的98.6%。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人社综合管理专项

联系人
及电话

刘文伊

62837669

主管部门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17.00

317.00

312.51

98.6%

细化支出做到预算更准确

其中:财政 资金

317.00

317.00

312.51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到达90%以上,失业率控制在2.8%以下,新增就业人数30000人,慰问区内正高级专家86人。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到达9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9000人,慰问区内正高级专家86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档案数字化指标 

10000卷 

10000卷以上


劳动仲裁指标

2000件 

2000件以上


群众满意度指标

百分比

90%以上

95%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83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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