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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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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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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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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0-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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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督科、信息管理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南岸区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管理科(南岸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仲裁科、工伤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区社会保险局(独立核算)、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独立核算)、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承担部门预决算工作;统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工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以及聘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重要文稿的起草、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及工青妇群团建设等日常党建工作。

2.纪检监督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拟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分解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局重点中心工作、党委会、办公会确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受理外部举报,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和权益保护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拟订基金(资金)监督、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基金(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

3.信息管理科

牵头制定人力社保发展规划;依法管理局机关及直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采购、维护、处置等工作,承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采购和维护;承担政务及其它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办公、会议、广播等办公系统的日常管理;负责人力社保统计信息的集中管理、报表分析和汇总上报。

4.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依法承担人力社保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法制建设,承担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负责本单位行政权力的清理和规范,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履行行政审批综合管理职能,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承担本部门集中审批事项;牵头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诉讼工作。

5.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综合管理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备案审核、职务升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过渡工作;负责奖励表彰的审核工作;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制定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流动调配工作。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主管部门开展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及岗位设置、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人员交流、考核、培训、奖惩、辞职辞聘、回避、申诉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备案审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

7.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南岸区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补贴、休息休假和退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负责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负责拟订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公费医疗政策,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公费医疗费用审核管理工作。

8.人才服务管理科(南岸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落实人才开发政策,负责国(境)外智力引进和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紧缺急需和高层次人才的规划、引进、培养和服务;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考核;指导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9.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鉴定机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开展职业培训;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竞赛;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监管;承办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

10.劳动关系仲裁科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综合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监督企业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组织实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工作;配合做好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工作;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11.工伤管理科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伤预防、工伤(亡)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工伤保险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12.军官转业安置科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算、发放、医疗、档案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军转干部信访事项的办理。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一个行政机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个参公事业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664.24万元,支出总计5664.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37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是军转补贴人数减少以及公费医疗专项收入减少,均在合理范围内。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2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63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公费医疗专项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8.7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35.4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12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5万元,增长2.56%,增长幅度在合理范围内。其中:基本支出1037.62万元,占20.25%;项目支出4085.47万元,占79.7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31万元,下降91.34%,主要原因是公费医疗专项本年度用款从实拨转变为机关统一进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把控了收入支出额度,避免年末结余较大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2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64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公费医疗专项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5.4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2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86万元,增长2.77%。增长幅度在合理范围内。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31万元,下降47.74%,主要原因是公费医疗专项本年度用款从实拨转变为机关统一进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把控了收入支出额度,避免年末结余较大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8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9万元,增长119.55%,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加“鸿雁计划”奖励人才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4.36万元,占47.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57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加军转干专项及争取上级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0.17万元,占49.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3.67万元,下降16.98%,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减公费医疗专项经费等。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加安全生产奖励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68.40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8万元,增长81.82%,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加人员住房补贴。

(6)其他支出0.8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加“七一”走访慰问老党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13万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1名、调出3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8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是本年物管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管费、接待费、会议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266.67%,主要原因是“七一”慰问走访经费增加。本年支出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266.67%,主要原因是“七一”慰问走访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6万元,下降50.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1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车维修及油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万元,增长3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人社局搬迁,我局派往市局次数较多,导致油费及保养维修费增加。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单位到我区学习调研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劳动维权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80.6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3万元,增长51.56%。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94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维护费0.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办公楼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8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承接了全市大型培训会议2次、大楼物管费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的宣传广告、人力社保档案中心钢楼梯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329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837669。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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