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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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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19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9
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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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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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参保管理科、基金管理科、统计信息科、审计稽核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生育科、退休审核科、服务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截至2016年底,本局事业编制74名,现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74人,退休人员3人,借用、聘用人员38人;公务车编制为5辆,现有编制公务车3辆,借用公务车1辆。

(二)主要职责

南岸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承担我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报审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负责参保人员养老、就医、工伤、生育等保险管理,落实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负责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管理和相关服务机构的审核、考核和协议管理;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指导街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20641.05万元,上年结转86.47万元,2016年支出20719.30万元,年末结转8.2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58.58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收到专项支付收入正常增长,包括上级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企业军转干解困市(区)级补助资金、2016年交科院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等。支出增加1592.75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上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企业军转干解困市(区)级补助资金、2016年交科院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补助等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64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41.0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071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9万元,占3.84%;项目支出19923.81万元,占96.16%。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22万元,较上年减少78.25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军转干解困市级补助资金、2016年交科院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等上级资金及时到位,按文件要求政策性资金当年支付;部分专项资金需要按业务进度在2017年连续用,因此形成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64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58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收到专项支付收入正常增长,包括上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企业军转干解困市(区)级补助资金、2016年交科院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区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82.41万元,增长90.08%。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8076.32万元,区级追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1700.00万元(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改革,年初预算未下达到单位)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1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75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专项支付收入正常增长,包括上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企业军转干解困市(区)级补助资金、2016年交科院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区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74万元,增长89.29%。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8076.32万元,区级追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1700.00万元(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改革,年初预算未下达到单位)等。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3.31 万元,占2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追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1700.00万元(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改革,年初预算未下达到单位),企业军转干解困市级补助资金正常增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07.97万元,占70.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3.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住房保障支出48.02 万元,占0.2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3.63万元,较上年减少8.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正常人员变动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31.86万元,较上年增加57.4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地搬迁,物价上涨等费用约有增长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 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9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局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长0.18万元,我局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批次,11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人均接待费86.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57.49万元,降低19.8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6 年,本部门开展绩效评估的项目,主要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企业军转干解困市、区级补助资金、2016年交科院提前退休人员事业性工资补差等政策性专项资金,由区级相关部门进行编制及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62806071。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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