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4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2021〕—921)精神,2022年市财政局下拨我区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项目。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维护。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和维护,垃圾箱(桶)的配备、维修和更换。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含垃圾分类桶)的建设、配备和维护,农村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可回收物收集点的建设和维护。
(三)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站的新建、改造和维护;乡村(乡镇建成区)公共厕所的新建、改造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其他必要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等。
(四)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补助。生活垃圾清扫收运人员、环卫作业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劳务报酬,农村环境卫生以工代赈资金等。
二、资金分配原则
我区补助资金分配主要考虑各涉农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需求,采取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维护、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7个涉农镇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老旧、破损严重的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更换,其中120L垃圾桶777个、240L垃圾桶643个、3立方垃圾箱体86个,共计经费约92.2万元(详见附件)。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根据各示范村垃圾分类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建设等实际情况进行补助,其中,迎龙镇石梯子村21.7万元,南山街道联合村21.1万元,2个示范村共计经费约42.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镇街对下达的资金进行统筹调配,采购垃圾桶(箱)的结余资金,按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只能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项目,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精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涉农镇街要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和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等主要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此项资金列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监督举报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区纪委监委:023-62989332;区财政局:023-62948853;区城市管理局:023-62756683)
附件: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环境
卫生治理)分配明细表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序号 |
镇街名称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维护经费 |
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经费 |
小计 (渝财农〔2021〕134号) |
1 |
涂山镇 |
更换120L垃圾桶20个、3立方垃圾箱体12个 |
8.8 |
8.8 | |
2 |
鸡冠石镇 |
更换120L垃圾桶200个、240L垃圾桶200个 |
9.2 |
9.2 | |
3 |
长生桥镇 |
更换120L垃圾桶12个、240L垃圾桶28个、3立方垃圾箱体8个 |
6.6 |
6.6 | |
4 |
迎龙镇 |
更换3立方垃圾箱体40个;完成石梯子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 |
28 |
21.7 |
49.7 |
5 |
广阳镇 |
更换120L垃圾桶120个、240L垃圾桶15个、3立方垃圾箱体16个 |
13.8 |
13.8 | |
6 |
峡口镇 |
更换120L垃圾桶40个、3立方垃圾箱体10个 |
7.7 |
7.7 | |
7 |
南山街道 |
更换120L垃圾桶385个、240L垃圾桶400个;完成联合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 |
18.1 |
21.1 |
39.2 |
8 |
合计 |
92.2 |
42.8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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