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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30P/2023-0004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4
2023年南岸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3-09-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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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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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挤占、挪用、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1﹒补贴对象。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粮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2﹒补贴依据。延续我区往年补贴数据,以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作为全区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主要依据,粮食作物对象为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不得多于农户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且补贴面积不统计间种、轮作面积。

3﹒补贴标准。将市级本年度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之和除以已核定的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得到2023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32.462元/亩。

4.补贴程序。区财政局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各镇街上报的承包耕地农户实际种粮面积,明确当年的补贴标准,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各镇街负责将所有承包耕地种粮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镇(街)、村、社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委。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账户。有条件的村组在公示期间可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等,积极向每户村民、农转非人员等宣传政策、说明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策咨询

1.咨询电话:023-62919449

2.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1402办公室,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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