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发》《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落实最严格的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监管。现将监督检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意见逐项落实整改,限期2023年9月22日前整改到位,按时向我委书面报送整改完成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予以处罚,并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有关规定,将有关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纳入信用监管平台。
附件:南岸区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表(分项目下发)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张凯虹;联系电话:023-62818704)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类型 | 方案编制单位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整改意见和下步工作要求 | 检查方式 | ||||||||||
1 | 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 | 渝水许可〔2021〕55 号 |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胡康/15123525554 | 铁路工程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2月 | 2026年6月 | 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裸露边坡,未采取苫盖措施;场内临时堆土堆渣未采取有效拦挡和排水设施;跨渔溪河段,施工道路未采取拦挡和排水设施,道路边坡渣土直接进入河道;未开展水保监测和水保监理。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要求主,上报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3.清理已进入河道的渣土,并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防止渣土淤塞河道,污染水质 | 现场检查 | ||||||||||
2 | 新建重庆至黔江铁路 | 渝水许可〔2019〕25号 |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易同兴/88755710 | 铁路工程 | 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6 | 未完工 | 项目有新增渣场,未取得合法手续。渣场进场道路边坡未采取拦挡和防护,部分裸露地段有雨水冲刷入沟现象;存在高边坡和未拦先弃现象;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裸露地表未进行有效防护,临时堆渣堆土未采取拦挡和遮盖,已建截排水设施淤积较为严重,部分涉河地段渣土进入河道。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3.清理已进入河道的渣土,并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防止渣土淤塞河道,污染水质。 | 现场检查 | ||||||||||
3 | 重庆东站交通枢纽项目片区次支路网 | 渝水许可〔2022〕53 号 | 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 于国岳/13883307255 | 公路工程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裸露地面,无苫盖措施;临时渣土无拦挡措施,排水设施淤积较为严重。 |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现场检查 | ||||||||||||
4 | 渝长高速复线连接道工程(海腾立交—南桥头立交) | 渝水许可〔2022〕43 号 | 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杨思维/15123338161 | 公路工程 | 重庆泽润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 | 2026年3月 |
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裸露边坡,未采取苫盖措施;场内临时堆土堆渣未采取有效拦挡和排水设施,施工道路沿线边坡裸露,临时排水设施缺乏,特别是沿江段,大量土石方堆放处无拦挡、排水、沉沙设施。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3.清理已进入河道的渣土,并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防止渣土淤塞河道,污染水质。 | 现场检查 | |||||||||||||||||
5 | 茶惠大道工程 | 渝水许可〔2022〕13 号 | 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刘方民/13883084393 | 公路工程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 | 2024.12 | 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裸露地面,无苫盖措施;临时渣土无拦挡措施,排水设施淤积较为严重。 |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现场检查 | |||||||||||||||||
6 | 快速路六纵线南段(茶园立交~峡口立交)工程 | 渝水许可〔2017〕10号 |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李佑/13896907282 | 公路工程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新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已建边坡排水沟施工质量较差,未按设计施工;已建植草护坡成活率低。兰草溪段建设后未采取拦挡措施,边坡不稳定,遇大雨出现垮塌现象,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大量泥沙进入河道。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3.清理已进入河道的渣土,并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防止渣土淤塞河道,污染水质。 | 现场检查 | |||||||||||||||||||
7 | 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重庆东站—刘家坪站)工程 | 南岸农发〔2022〕166号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赵峻/13110135632 | 轨道交通工程 |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有新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已建排水沟施工质量较差,未按设计施工;已建植草护坡成活率低。桥墩施工临时渣土未及时清理,淤积河道,造成严重防洪安全隐患。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3.清理已进入河道的渣土,并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防止渣土淤塞河道,污染水质 | 现场检查 | |||||||||||||||||||
8 | 江南立交改造工程 | 南岸农发〔2021〕61号 |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马倩13637898096 | 公路工程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裸露边坡,未采取苫盖措施;场内临时堆土堆渣未采取有效拦挡和排水设施,施工道路沿线边坡裸露,临时排水设施缺乏。已建边坡绿化率低。排水设施淤塞较为严重,沉沙池缺乏。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 现场检查 | |||||||||||||||||||
9 | 南岸区江南隧道及茶黄路工程 | 南岸农发〔2020〕146号 | 重庆市南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张扬/19922153393 | 公路 | 重庆隆湖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20.12 | 2024.5 | 有新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已建边坡排水沟施工质量较差,未按设计施工;已建植草护坡成活率低。茶黄路隧道出口处渣土施工道路未采取拦挡措施,边坡不稳定,部分泥沙进入塘堰。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3.清理已进入水体的渣土,并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防止渣土淤塞河道,污染水质。 | 现场检查 | |||||||||||||||||
10 | 重庆CBD弹子石示范区B标准分区市政3号道路工程 | 南岸农水(2014)87号 | 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黎工13629719551 | 公路工程 | 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裸露边坡,未采取苫盖措施;场内临时堆土堆渣未采取有效拦挡和排水设施,施工道路沿线边坡裸露,临时排水设施缺乏,特别是沿江段,大量土石方堆放处无拦挡、排水、沉沙设施。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成果报我委备案; 3.清理已进入河道的渣土,并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防止渣土淤塞河道,污染水质。 | 现场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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